可按以下方案处理,优先选合规且易落地的方式: 与下游签当前日期建材合同 %2B 追溯说明,佐证 1 年前实际供货; 改回款载体,签当前合规业务合同(如维保建材)匹配质保金; 由被挂靠方牵头签三方结算协议,明确资金与发票对应; 走委托付款并向税务备案,确保三流一致。

建筑装修公司A和甲方B签订了包工包料大约300平米左右的工装的装修合同。装修金额为100万左右。A承接了该项目后就立马转手将该项目包给了包工头C(相当于C挂靠了A)。期间A通过自己的公户付款购买了14万的材料用于该项目,又通过公户付款支付了该项目4万的人工。现在A想让C开发票给自己,想让C提供的发票在税务层面合规的话,请问: 1,对C有资质的要求吗?2,明面上留档的承包合同规范操作是按什么合同签订好呢?(承包经营?还是分包合同?) 3,合同中的合同金额大约可以为多少呢?(这个金额确定是怎么算出来的?请老师写一下大致的算法) 4,C通过什么方式开到发票给到A呢?(去税局代开可以吗?) (因为是小白,自己把握不准,问的有点啰嗦,希望老师就每一个问题都做个回复。谢谢了!)
老师,合作伙伴有项目挂在我们公司做,客户付款到我们公司后,我们支付合作伙伴佣金(业务提成)。具体操作是,合作伙伴给我们公司开发票,我们公司对公转账给他们。 现在我们公司有位副总说,项目没有结束客户付款到我们公司,不可以支付对应的业务提成(以前的操作是回多少款,就按约定好的比例支付业务提成),要等到项目全款收完后才可以支付提成。如果合作伙伴急等钱用就让对方写借条,作为借款支付给个人。 现在有两个疑问:1、有的合作伙伴在提供借条的同时,也提供了发票+对应的名义合同,这些发票+合同怎么处理?2、如果合作伙伴只提供借条,我们先挂其他应收账款,待到合同款全部收清后,再清掉借款,让对方开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先让合作伙伴将前期借款转回(这账面做借款收回),然后再依据发票付款?
老师好!在2021年2月1日公司副总兼项目经理以公司名义与个人签订了工程发包意向性协议。当时这个副总(兼项目经理)要这个人将款项转入我个人卡(用途:黔东国际项目诚信金50万元),当时款项进入我个人卡时,我不同意,要求退还到打钱进入我账户的账户。可副总说暂时收下,因为要用这笔款项来发放拆迁户的过渡费及其他开支。我当时说要I么进公户,要么退回去,总之坚 决不同意用我个人卡去付,最后副总与另一个员工协商好,将我个人卡收到的款项(诚信金)转入到另一名员工个人账户,由她去支付过渡费及其他费用。请问一下像这种操作我会不会有税务风险?我应该如何规避财务风险?需要公司给我出具什么来防避风险?
您好!老师,我们公司是有两个入股投资公司,这里就管两个叫A公司,B公司,其中一个A公司想要撤资进行股权转让,然后A公司那边请了审计团队,要求审计到2022年3月,我公司去年买了一块地皮,但是原产权人与租赁方租赁合同未到期,产权过户完,我公司到现在并没有与租赁方重新签订合同,2022年6月份的时候打过来一笔租金我记在了其他应付上,因一直未确认是否合作,我们也未开票,现在审计公司那边按照原产权人与租赁方的租赁合同估算了收入,并计入我们公司财务报表里出具审计报告,我想问下老师这种情况可以这么操作吗?对我们公司财务及报税这款块有多大影响?因为审计报告我们这边还要盖章并且财务报表财务人员还要签字?会对我个人有什么影响吗?
各位老师大家早上好,我们公司是劳务派遣的那种形式,然后有下游公司等于是挂靠我们公司的资质,产生劳务费用69000,但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公司只收取6210元的服务费,剩余的62790元要给下游公司的这些保安发蒋的,总计就是62790元,然后,都是通过公司公户给发放工资的,以前就是这样,我刚来接手,老板就问这样发合不合理,比如这些没有交社保之类的,通过公户发放工资,但是如果下游公司的队长直接付款62790元,不是对方还要开发票进来吗,这样人家肯定不行的,我想问一下,其实我们公司只收取了人家6210元的服务费,发工资只是走银行流水呢,现在我想请问老师,到底怎么处理才合规,还能让老板觉满意呢,请老师们指点一下吧,谢谢
老师公司工商年报,股东26年2月实缴了,并且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股东了,那报工商是申报25年的就不用填26年变更的情况吧?在20天登记哪里补报下
朴老师,公司加入工会后用每个月申报工会经费吗
怎么测算全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个税公式或者表格?全年2处收入总计78000元,平时交了,汇算清缴要不要退税?
老师,银行手续费发票,我都是次月1号才开,那么当月我先用回单入账,挂其他应付款-农行,次月收到发票再借:财务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农行
老师,我们使用金蝶软件的费用,入到管理费用下的什么费用
老师 公司个体户开了很多个人票出去(刷国补),但是没什么进项票,这个问题大吗?
老师,老板买的这个酒和手机是送礼的,金额这么大可做业务招待费吗
建筑公司成立之初是核定征收,没有成本票给公司付款全是转给项目负责人个人的,他个人代付所有的材料人工等,现在公司其他应付款个人借方挂了几百万,能一直挂着么?后续如何处理
老师在哪里不用登录就能查到公司有没有申报年报
老师,酒店购买的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计入哪个会计科目的二级明细?
说的明白一点,这里不太明白
具体是哪里不明白呢
追溯说明,改回款载体,是什么意思?
就是写一个说明 改成正确的
具体是怎么写呢?
改回款载体:不用材料合同,直接以 “质保金到期退还” 为理由,让被挂靠方按质保金退款流程走(附项目竣工证明、质保期届满说明),无需额外签合同。 追溯说明:若被挂靠方要求补充材料,写一份《质保金退款说明》,说明 “项目已竣工满 1 年、质保义务已履行完毕,本次退款为到期质保金,无对应新增业务 / 合同”,避免虚构交易。
老师,这个需要我们内部和供应商解决的,你说的这两个方案不能适用呢?还有什么其他方案吗
签订真实的补充服务 / 材料协议(当期有效,不追溯) 与下游供应商签订当期生效的建筑材料采购或零星服务协议(需有实际业务支撑,如项目收尾的零星维修材料采购、剩余辅材补购),用该真实合同作为回款载体,质保金回款后按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货款,确保合同、资金、货物流一致,避免倒签合同的法律风险。 注意:需留存材料入库单、验收单等佐证,确保业务真实,不触发虚开发票风险。 通过内部结算流程转化为挂靠费用 与被挂靠方协商,将质保金回款认定为挂靠服务费尾款(需补充挂靠协议的费用结算条款),直接以 “服务费” 名义回款,无需下游供应商参与。 操作:补充签订挂靠协议的费用结算补充协议,明确质保金抵扣 / 转为挂靠服务费,被挂靠方按服务费流程付款,你公司开具服务费发票(若适用),资金直接到账后再自行支付工人工资。 委托代付协议模式 由你公司、被挂靠方、下游供应商三方签订委托代付协议,约定被挂靠方将质保金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用于结清你公司此前欠付的材料款),供应商按实际欠款金额开具发票(无需追溯合同时间),质保金回款转化为债务清偿,既规避倒签合同,又明确资金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