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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进,土地增值清算:1是不是应该先按普宅可售面积占普宅和其他类型房产总可售面积之和的比重确定普宅的开发比。再按普宅已售面积占普宅可售面积比重确定普宅的清算比2再用可申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开发成本、开发费用、加计20%扣除金额分别乘以普宅的开发比计算出可售普宅应分摊的上述的各项数据3再用普宅的清算比分别乘以第二步普宅计算出的各项应分摊的数据,得出除税金及附加以外的清算普宅各项扣除项目金额。这样对吗

2025-12-13 14:48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5-12-13 15:19

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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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3 15:24

思路基本正确,核心是先按可售面积比分摊至普宅,再按已售比分摊至清算部分;直接归集成本优先,税金按实际匹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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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138 追问 2025-12-13 15:59

税金及附加的扣除问题:普宅清算可扣除的税金及附加不需要考虑清算比:用普宅含税收入/1.09➗(普宅含税收入/1.09+其他类型房产含税收入/1.09)✘已缴纳的税金及附加金额,即可得出普宅应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最后,将上面第三步普宅通过清算比计算得出的其他项目扣除项目金额➕刚刚计算出的普宅应扣除的税金及附加就是普宅清算时的扣除项目金额合计数。 老师,我这么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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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3 16:01

不对。需用(普宅不含税收入占比×总税金)×普宅清算比,得出可扣除税金,再加其他扣除项即为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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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138 追问 2025-12-13 18:18

这个税金及附加是已售房地产对应的税金及附加啊,你不能再乘清算比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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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5-12-13 18:54

是的 若分摊基数是“全量房产(已售+未售)的总税金”,则需乘清算比(已售占比); ​若分摊基数已限定为“已售房产的总税金”,分摊后结果直接匹配清算范围,无需重复乘清算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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