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没法子的,只能按劳务报酬申报,要么就按工资

老师,我公司跟一个人在19年12月份发生了劳务费,然后在20年才去税务局代开的劳务费发票,我公司没有在19年12月份的时候在个税申报系统代扣代缴那个人劳务费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我可以在那个人19年个税汇缴里面申报吗?,这样我是不是就可以在20年就不用代扣代缴了呢?
请问支付个人佣金,为其代扣代缴劳务报酬个税后,是不是还要对方去税局开发票给公司,然后公司凭票入账才能做税前抵扣?如果对方不同意去税局代开发票,公司只按劳务报酬为其代扣代缴个税就可以了吗?这过程公司有什么风险存在呢?
老师好,我们有个老总,12月31日离职去别的公司了,当月工资当月发放完毕,现在1月发21年年终奖,他得2万,那么,我在2月申报个税是,是把这2万作为工资申报,可以扣减5000吗?20000—5000=15000,代扣代缴个税=15000*20%—1410=1590,对吗
老师,现在很多大厂子都是解除劳动用工合同,换成临时工了,他们是怎么操作的,你知不知道,难道还要在临时工的工资里扣除开发票的劳务费的税费吗?劳务费的发票得需要临时工个人去代开,然后我们在个税系统里申报劳动报酬,代扣代缴个税,然后从其工资扣除?这样是符合税法规定,但是实际上大厂子没有这样去操作的,很多临时工并没有开发票给公司,也没有扣除税款。
老师您好,个人为我公司提供劳务,到税务局代开了劳务费发票,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代扣代缴 劳务报酬(一般、法律援助补贴、其他非连续劳务),应缴税费1448元,这个是不是到 24年3月份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如果 年收不超过6万元,可以申请退税
先预缴,后面是不是汇算再来算税
是的,就是那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