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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026年增值税立法后,交通运输业增值税税率由9%调整为10%,且通行费电子发票抵扣规则发生变化,某物流企业需调整财税策略。,是真的吗?

2026-01-1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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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空调的销项税额=(339000%2B5650)÷(1%2B13%)×13%=39650(元) (2)将自产新型洗衣机发放给职工用于福利,视同销售,组成计税价格=100000×(1%2B10%)=110000(元),销项税额=110000×13%=14300(元) (3)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原材料 A,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原材料 B 的进项税额=158000×13%=20540(元);支付运输费的进项税额=5000×9%=450(元) (4)管理不善被盗的原材料进项税额转出=9000×13%=1170(元) 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39650%2B14300-(20540%2B450-1170)=33130(元)
2024-06-17
(1)业务(1)的销项税额为元(339000%2B5650)/1.13*13%= (2)业务(2)的销项税额为元100000*(1%2B9%)*13%=
2024-06-17
本案例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步骤进行筹划分析: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考虑将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在进行筹划时,可以考虑将捐赠业务通过省级民政部门进行,以获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通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在进行筹划时,还需要考虑如何降低捐赠业务的税负。本案例中,企业通过省级民政部门向乡村小学捐赠非应税消费品,每件产品成本为50元,售价为60元,每件产品的利润为10元。如果企业直接向乡村小学捐赠现金,则可以避免运费支出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生。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将非应税消费品出售给省级民政部门或通过其他渠道出售,然后向乡村小学直接捐赠现金。这样可以降低捐赠业务的税负和成本。
2023-10-29
同学你好 问题不完整
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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