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老师,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不是也不用计提?
一般纳税人月销售不超过1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吗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不是由之前的10万变成月15万就可以销售这个优惠政策?
老师,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满10万是不是减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哪些能免,小规模,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小微,
老师 这个前期建厂房的土地使用权什么时候开始摊销啊 按什么年限摊 需要留残值吗
老师二手固定资产怎么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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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发票可以开建筑服务*劳动工款吗
一直没有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老师,请问新参保企业,在网上给员工办了社保参保后什么时候进税务系统里面申报工资基数?
老师好,请问25年的一笔管理费用,当时做的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年底做了:借管理费用 贷:预提费用 26年4月收到发票,该怎么处理呢?选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
一般纳税人也享受这个政策?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请问该政策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截止时间是多久?
同学,你好
2016,截止日期没有说
月3万下是从2016开始,请问月10万下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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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9日 财税[2016]12号
教育部、水利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局、**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二、免征上述政府性基金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三、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