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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0万,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不是也不用计提?

2022-03-04 10:16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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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4 10:16

对了,这个不用计提,直接不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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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这个不用计提,直接不用处理。
2022-03-04
没有问题,是免成两个附加税的
2022-04-20
同学你好 对的 这个是有优惠的
2022-05-11
你好!是的。是减免的
2022-06-27
可以。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的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因此,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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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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