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某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境内采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万元;支付水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50万元,其中职工浴室使用5%。 (2)进口一批生产轿车用的发动机,关税完税价折合人民币300万元,取得关税完税凭证和 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关税税率为20%) (3)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200辆中轻型商用客车,不含税销售额共计3600万元,合同规定本月收款50%,其余款项下月收回。由于购货方资金紧张,本月实际收到1500万元。 (4)提供汽车修理劳务,取得含税收入45.2万元;对外提供汽车经营租赁业务,取得含税收入15.82万元;将企业的外墙广告位出租,取得含税收入32.7万元。 上述业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均已在当月认证并抵扣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为10万元。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5月份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 该企业5月份销项税额是 该企业5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①销售一批冰箱,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该销售额中有100万元尚未开具发票。②进口一台机器设备,关税完税价格30万元,关税3万元,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入关后运抵甲公司所在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9万元。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均选择在当月抵扣。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1)计算业务①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计算业务②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额。(3)计算甲公司当月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老师,注会增值税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消费税纳税人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尚未申报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的,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应当补缴税款。这个进项税怎么还能冲减消费税呢,能帮忙解释一下这是什么意思吗?没明白表达的含义
下列对异常增值税扣除凭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直接走逃失联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其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凭证 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50%(含)以上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凭证 C.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凭证 D.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E.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老师这答案是ACE?
老师,您好!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那我支付给境外的公司或人员取得的单据也可以进行扣除后再按差额进行增值税是吗?但是境外缴纳的增值税不是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吗?为什么又可以进行成本扣除再按差额征收呢?我个人感觉有点矛盾
老师,扣税点是什么意思?
一般纳税人出租有形动产给个人或个体户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老师,计算应收账款时,如何区分已开票和未开票的部分
老师,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和材料费,年末如何给它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那边啊?那个会计分录要怎么做?
专项支出处理 :若涉及研发或技术改造拨款,需先计入“专项应付款”,使用时冲减,项目完成结转资产。具体分录怎么写?
你好,老师。A老板有两个个体户。一家是查账征收,25年个体经营所得申报是亏损。另一家是定期定额,每季度核定是9万,税率0.5%。第四季度超了定额,经营所得为98342.41元,已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245.81元。目前已在自然人所得税扣缴端申报了查账征收个体户的年度汇算清缴。问题如下:1.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报c表时,未能自动带出定期定额额的个体户名称。2.请问需要手动添加吗?如需添加,定期定额的个体户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填?3.查账征收个体户c表带出来的数据为0是否正常,需要修改吗?
特定人员的工伤险漏了1、2月的没有申报到,电子税务局显示不能补申报,只能申报3月份的,有影响吗?或者有没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
老师我想问问呢,个人所得税每年必须要申报吗?
即时付款是网银审核还是制单
你好,@董孝彬老师 请问一下,我们公司是生产沥青混凝土的 然后有采购一大批大石头回来,然后租破碎机回来破碎大石头 那这个破碎机机械费是计入原材料成本 还是计入制造费用机械使用费
无变化,仍需提供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境外对账单或发票,资料不全不得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