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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快递费发票开的专票,,然后还有一个报关费也是专票,, 账务处理是不是要体现出来,那税务系统里还需要操作吗?然后想请问一下具体该怎么操作(外贸出口企业纯出口))

2026-05-11 10:3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6-05-11 10:39

你好,这个不需要体现,全部计入销售费用,进项税额转出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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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831 追问 2026-05-11 10:41

只要在账上体现就可以,税务系统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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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5-11 10:41

是的,先勾选再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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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831 追问 2026-05-11 10:44

需要再税务系统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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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5-11 10:44

肯定的,不勾选形成滞留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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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不需要体现,全部计入销售费用,进项税额转出就可以
2026-05-11
您好!老师正在看题目
2024-07-19
同学,你好 可以参考 是出口不予退(免)税商品,在增值税报表申报应税销售收入,并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如
2022-09-30
对的是的,这个抵扣不了。认证之后需要进项转出。
2025-03-25
确认业务与开票:先核实出口业务详情,包括货物信息及公司业务角色。若属代理出口,需向代理方索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然后补充开具出口发票,确认外销收入,跨年度收入调整可能需通过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核算,并调整企业所得税申报。 电子税务局申报: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 “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出口退税信息查询”—“报关单信息查询及下载”,核对报关单是否已申报。若未申报,属于生产企业且符合退税条件的,点击 “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 (免) 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导入报关单数据,补填相关信息后提交申报表并进行疑点自检,确认无误后完成申报。 收汇情况处理:若该笔业务在 2025 年 4 月报税期内完成收汇,无需申报《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但需留存收汇材料;若超过此期限,退税时需同时申报《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并留存材料。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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