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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想问下。我们公司和住建局签棚户区改造的项目。2014念签的一共30万平 现在完成了14万平 时间比较久了。想问下棚户区改造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和现在都有哪些政策?

2026-05-29 10:5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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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0:52

你好,参考下这里 一、最早:2010年旧政策(财税〔2010〕42号) 适用:2010–2013.7.3 的棚改项目 。 主要优惠(和后来差不多,只是范围窄一点): - 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 ​ - 安置住房相关印花税全免(开发商+个人买房) 。 ​ - 转让旧房做安置房、增值≤20%:免土地增值税 。 ​ - 回购安置房继续做房源:免契税 。 ​ - 个人购安置房:契税减免 。 2013年7月4日起全文废止,被 财税〔2013〕101号 替代 。   二、2013年至今:现行核心政策(财税〔2013〕101号) 你们2014年签约、现在还在做的项目,全部按这个来,目前仍然有效 。 1)城镇土地使用税(你们最常用) - 安置住房建设用地:直接免税 。 ​ - 商品房里配套建安置房: 按 安置房面积÷总建筑面积 的比例免征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 你们30万平、已完成14万平: 可以按安置部分比例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从2014年至今都可以追溯。 2)印花税 - 安置住房相关:开发商、住建局、被安置个人,涉及的印花税全免 。 ​ - 配套商品房:同样按安置房比例免印花税 。 3)土地增值税 - 单位转让旧房作为安置房、增值额≤扣除项目20%:免征土增 。 ​ - 你们是新建安置房:不直接适用这条;但回迁安置部分在土增清算时有特殊扣除规则。 4)契税(主要是政府/平台公司) - 棚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安置房继续做安置房源:免契税 。 5)个人相关(和你们间接相关) - 个人拆迁补偿款:免个税 。 ​ - 个人买安置房: ​ - ≤90㎡:契税1% 。 ​ - 90㎡且普通住宅:契税减半 。 6)行政收费(城建配套费等) 国发〔2013〕25号、财综〔2015〕57号: - 棚改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 ​ - 安置用地划拨供应,免土地出让金(只付拆迁/征地补偿) 。   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没有专门优惠? 1)增值税 - 国家没有专门针对棚改的增值税免税。 ​ - 但你们属于2016.4.30前老项目(2014年签约): ​ - 销售安置房/商品房:可简易计税5%(比一般计税9%税负低)。 ​ - 拆迁补偿费:可在销售额中差额扣除(非常重要)。 2)企业所得税 - 无专门“免税”,但: ​ - 棚改拆迁补偿、安置支出可全额税前扣除 。 ​ -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也可计入开发成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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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775 追问 2026-05-29 11:02

老师我刚才又问了下 情况是住建厅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那个应该是应应该是由政府拆迁,但是政府没钱,我企业参与,我们参与完了以后给他还房子,有一部分是卖的商品房,就我应该享受哪些政策。 就是给政府建房子,有一部分是卖的商品房儿,有一部分是回迁房,它这两个政策是不一样儿的是吧?应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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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6-05-29 11:03

回迁的使用政策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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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参考下这里 一、最早:2010年旧政策(财税〔2010〕42号) 适用:2010–2013.7.3 的棚改项目 。 主要优惠(和后来差不多,只是范围窄一点): - 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 ​ - 安置住房相关印花税全免(开发商+个人买房) 。 ​ - 转让旧房做安置房、增值≤20%:免土地增值税 。 ​ - 回购安置房继续做房源:免契税 。 ​ - 个人购安置房:契税减免 。 2013年7月4日起全文废止,被 财税〔2013〕101号 替代 。   二、2013年至今:现行核心政策(财税〔2013〕101号) 你们2014年签约、现在还在做的项目,全部按这个来,目前仍然有效 。 1)城镇土地使用税(你们最常用) - 安置住房建设用地:直接免税 。 ​ - 商品房里配套建安置房: 按 安置房面积÷总建筑面积 的比例免征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 你们30万平、已完成14万平: 可以按安置部分比例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从2014年至今都可以追溯。 2)印花税 - 安置住房相关:开发商、住建局、被安置个人,涉及的印花税全免 。 ​ - 配套商品房:同样按安置房比例免印花税 。 3)土地增值税 - 单位转让旧房作为安置房、增值额≤扣除项目20%:免征土增 。 ​ - 你们是新建安置房:不直接适用这条;但回迁安置部分在土增清算时有特殊扣除规则。 4)契税(主要是政府/平台公司) - 棚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安置房继续做安置房源:免契税 。 5)个人相关(和你们间接相关) - 个人拆迁补偿款:免个税 。 ​ - 个人买安置房: ​ - ≤90㎡:契税1% 。 ​ - 90㎡且普通住宅:契税减半 。 6)行政收费(城建配套费等) 国发〔2013〕25号、财综〔2015〕57号: - 棚改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 ​ - 安置用地划拨供应,免土地出让金(只付拆迁/征地补偿) 。   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没有专门优惠? 1)增值税 - 国家没有专门针对棚改的增值税免税。 ​ - 但你们属于2016.4.30前老项目(2014年签约): ​ - 销售安置房/商品房:可简易计税5%(比一般计税9%税负低)。 ​ - 拆迁补偿费:可在销售额中差额扣除(非常重要)。 2)企业所得税 - 无专门“免税”,但: ​ - 棚改拆迁补偿、安置支出可全额税前扣除 。 ​ -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也可计入开发成本扣除。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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