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参考下这里 一、最早:2010年旧政策(财税〔2010〕42号) 适用:2010–2013.7.3 的棚改项目 。 主要优惠(和后来差不多,只是范围窄一点): - 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 - 安置住房相关印花税全免(开发商+个人买房) 。 - 转让旧房做安置房、增值≤20%:免土地增值税 。 - 回购安置房继续做房源:免契税 。 - 个人购安置房:契税减免 。 2013年7月4日起全文废止,被 财税〔2013〕101号 替代 。 二、2013年至今:现行核心政策(财税〔2013〕101号) 你们2014年签约、现在还在做的项目,全部按这个来,目前仍然有效 。 1)城镇土地使用税(你们最常用) - 安置住房建设用地:直接免税 。 - 商品房里配套建安置房: 按 安置房面积÷总建筑面积 的比例免征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 你们30万平、已完成14万平: 可以按安置部分比例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从2014年至今都可以追溯。 2)印花税 - 安置住房相关:开发商、住建局、被安置个人,涉及的印花税全免 。 - 配套商品房:同样按安置房比例免印花税 。 3)土地增值税 - 单位转让旧房作为安置房、增值额≤扣除项目20%:免征土增 。 - 你们是新建安置房:不直接适用这条;但回迁安置部分在土增清算时有特殊扣除规则。 4)契税(主要是政府/平台公司) - 棚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安置房继续做安置房源:免契税 。 5)个人相关(和你们间接相关) - 个人拆迁补偿款:免个税 。 - 个人买安置房: - ≤90㎡:契税1% 。 - 90㎡且普通住宅:契税减半 。 6)行政收费(城建配套费等) 国发〔2013〕25号、财综〔2015〕57号: - 棚改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白蚁防治费、新型墙体材料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 - 安置用地划拨供应,免土地出让金(只付拆迁/征地补偿) 。 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没有专门优惠? 1)增值税 - 国家没有专门针对棚改的增值税免税。 - 但你们属于2016.4.30前老项目(2014年签约): - 销售安置房/商品房:可简易计税5%(比一般计税9%税负低)。 - 拆迁补偿费:可在销售额中差额扣除(非常重要)。 2)企业所得税 - 无专门“免税”,但: - 棚改拆迁补偿、安置支出可全额税前扣除 。 -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也可计入开发成本扣除。

接手了一个私人医院,账上挂应收应付几百万,但我们接手其实那些账都与我们无关,我可以重新建账吗?还是用的以前的营业执照,只是变更了股权和法人。其他应收款挂了几年,以前股东借款270万,其他员工的82827元,如何处理好?账面亏损640万,股权转让款刚好270万,可以用“股权转让款”直接抵销这笔借款吗?如果这样操作,原股东就那270万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每开出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相对应转出致保证金帐号,出纳要作保证金帐号日记帐吗?
请问快递费这些去年不能取回,今年汇算之前才能取回。那去年要暂估吗?还是可以直接做销售费用快递费。
请问平台销售产品都会打包快递发给客户,快递盒袋子这些计入什么费用
老师,我有个问题,就是我们公司是做人力资源的,今年增值税税法不是改了吗,人力资源外包不允许差额开票了,我们之前都是签的人力资源外包合同,发票开的差额,但是今年改了之后,我们前几个月还是按差额开的,发票写的人力资源外包,我们大多数员工都没有社保,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啊,员工和我们签合同,没交社保,用工单位还不符合劳务派遣,我们前四个月工资也给开出去了,用工单位要发票,我们这个发票得怎么开啊,我知道不合规了,但是怎么开,风险最低呢
没搞懂 能说下 先暂估 在冲掉的路径 分录吗 , 是年末就冲掉吗
发票标识做了好还是不做好?做了以后发票出现问题会有风险吗?
电商店铺收入如何申报
周一立马补交来得及吗
老师,现在住宿费,是不是变为生产生活服务,以前是住宿服务。
老师我刚才又问了下 情况是住建厅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那个应该是应应该是由政府拆迁,但是政府没钱,我企业参与,我们参与完了以后给他还房子,有一部分是卖的商品房,就我应该享受哪些政策。 就是给政府建房子,有一部分是卖的商品房儿,有一部分是回迁房,它这两个政策是不一样儿的是吧?应该怎么处理呢?
回迁的使用政策那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