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设备、厂房不动产) 1. 同时用于内销+出口混用:进项全额抵扣,不用按收入比例分摊转出(36号文特殊条款,固定资产混用可全额抵) 2. 只专门用于出口:进项全额不能抵扣,直接入成本。 二、房租、水电费、办公费、研发服务费(无法划分共用费用) 不能全额抵扣,必须按月按销售额比例分摊转出

老师,我公司是兼营企业,简易征收部分需要按比例做进项税转出,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也需要按比例转出,还是可以全额抵扣
老师,我想咨询下,外贸公司只做出口,现有一笔报告单出口的货物视同内销,增值税按内销做账,进项抵扣这一块可以抵扣不是这一笔报关单相关费用的进项么?例如,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外贸企业既有外销也有内销业务,取得的购置电脑等固定资产的发票可以全额抵扣进项税?
老师请问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内销增值税的时候,房租、水电费、办公费、销售费用这些进项税额抵扣的时候需要按比例进行进项转出吗?
老师请问外贸企业内销收入的费用发票抵扣要按比例进行进项转出的规定,是依据哪个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