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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个税,在每季度预交的时候,能够扣除房贷利息,育儿补贴这些附加扣除吗

2026-07-14 17:1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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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20

季度预缴(A 表)不能扣除房贷利息、3 岁以下婴幼儿 / 子女教育这类专项附加扣除,预缴时只扣成本、业主社保(专项扣除)、季度对应的 6 万减除费用。 只能在次年 1-3 月经营所得汇算(B 表)时统一填报扣除,多预缴的税款会退税。 前提:当年没有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专项附加扣除才允许在经营所得汇算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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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之前的个税不是按累计预缴扣除,也不存在专项附加扣除
2023-02-19
您好,这个的话是合伙人的工资不能扣,然后可以扣5000,以及专项扣除,附加扣除,这个
2025-01-25
您好,是的,本来就是这样计算 的
2025-01-10
不可以的,这个就不能抵扣了。
2024-01-03
不可以的,你做预缴时候已经抵扣了的,不可以再重复抵扣。 除非你做汇算清缴,这个6万还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都不扣除。
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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