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找税局就可以了,税局和医保局还没结算
2019年12月30号在税务局交的钱250元,有凭证。但是医保局显示的未交费,这是属于哪的问题,应该找哪解决问题
老师,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 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这句话是不是就是说我12月份有笔费用已入账,但是没有发票。这个发票但2021年1月份取得了。那么我这次费用能报销吗
您好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我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我今天7月2日开票中出现了去年11月份已经开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我就去税务局找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撤走这个这个重复发票过程中又出了 “汇总操作期间,得先申报才可将重复发票撤走”的提示, 然后我就找我们企业的会计让她先在税务官网先申报不交税操作 , 但是紧接着就出现了第二个问题:会计在申报过程又出现 【 您当前开票数据中存在“应税服务”发票信息,但营改增纳税人类型是应税货物劳务,无法进行申报提示”】=【出现“应税服务”问题的原因我找出来了是“我将上个月即六月份的一张9万多元本该开13%税率的发票错误的开成了6%税率问题】, 那我如何解决出现的这些问题啊,步骤是怎样的啊,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据此,企业本年度实际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的费用支出,会计上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前未取得发票的,应作纳税调增处理,待取得发票时,应在该项成本、费用实际发生的年度可追溯纳税调减处理。 公司没有收入,属于亏损状态,无票支出部分汇算清缴调增之后,这部分还需要交企税么?
老师,2022年1月至9月,已在电子税务局共申报增值税20万,但公司没有交税钱(2月申报5万、6月申报9万、7月申报6万),但是查看了做账系统上的“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截止9月底的期末余额是9.5万,之间的差值是5千元, 老师,那相差的这5000元要如何账务处理呢?(原先的老会计不做了,我也看不出来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只知道账上余额和申报的对不上,差值是5000元)
固定资产增加业务里面填制凭证科目名称,后面面谈不出来辅助项怎么办?
老师你好,我这一季度开票金额超了2千多块钱,然后今天冲红作废了一张发票,这样是需要交税的吗?
红枫烟厂9月4日委托老马河烟叶加工厂加工烟丝,加工费合同金额为40.000元(不含税),两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枫烟厂提供的烟叶出库单上价格为13.200元。9月28日老马河烟叶加工厂完成烟丝加工,老马间烟叶加工厂没有同类烟丝的售价,红枫烟厂用银行存款支付全部税费红烟收的烟全部加工成24箱香烟,按相同售价在11月8日对外全部销售完毕,共收到货款550.000元(不含税),12月12日纳消费税。(设此企业发生以上业务)。(针对上述金过程列出消费税计过程,计算结果保留位小数)要求,1)计算老马烟叶工厂代代的税2)计算红烟厂相关业务的消费税税#。(共15分)
M 公司2×19 年5 月1 日购入N 公司债券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债券面值100 万元,票面利率为6%,每年4 月1 日、10 月1 日各付息一次,N 公司本应于4 月1 日结付的利息因资金紧张延至5 月6 日才兑付。债券买价为110 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7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102 万元。【资料二】6 月30 日,债券市价为120 万元。【资料三】10 月1 日,M 公司如期收到利息。 【资料四】年末债券公允价值为137 万元,2×20 年1 月20 日M 公司出售债券,售价为145 万元。【资料五】测算出售时的增值税税额。写出所涉及的会计分录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时,如果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差额可以作为什么处理
资金公司报告实现投资收益,省财政确认相应收入2500元分录
请问2024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多少?小微企业
对于这个问题,有一些疑问
业务核算题 [资料]诚然公司为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应收账款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月6日,向D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售价6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3%,以存款代垫运杂费1200元。商品全部发出, D 公司取得商品控制权,全部款项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2.5月7日,接银行收款通知,上述 D 公司的款项已收妥入账。 3.5月8日,向利民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售价2万元,经协商给予利民公司15%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税率为13%。价税款暂未收到。 4.5月12日,5月8日向利民公司销货的价税款如数收存银行。 5.5月12日,公向H公司销售商品1000件,商品标价为200元/件,根据销售量公司给予 H 公司5%的商业折扣,增值税税率13%;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货款部分)的条件为"4/10,2/20, n /30";基于对 H 公司的了解, H 公司10天内付款的概率为5%,20天内付款的概率为85%,20天后付款的概率为10%;假定增值税销项税额不考虑现金折扣的影响。 (1)5月12日,销售产品,确认应收账款,价税款待收。 (2)5月30日,公司收到 H 公司支付的价税款存入银行。 (3)如果公司于6月8日,收到 H 公司支付的价税款存入银行。 (4)如果公司于5月20日,收到 H 公司支付的价税款存入银行。 6.公司上月向科美公司销售商品的应收价税款17550元,经协商改为商业汇票结算。收到一张为期3个月、金额为1755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必要的会计分录。
个体工商户开120万增值税发票,需要交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