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销售总公司的商品,这个直接由总公司开具发票,结转销售成本,直接收货款处理。
老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分公司销售总公司的商品,总公司跟分公司是同一地方的,是不用视同销售的,所得税在总公司申报,账务上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妥当呢
请问老师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城市,总分公司账务处理应该如何进行,开票是以总公司名义开具,分公司只是按比例承担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另以总公司注册地址注册了一家小规模公司,但实际经营地址是分公司的经营地址,请问老师账务该如何做,应做几套账?
请问一下老师,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不开展实际销售业务,所有销售均来自门店,门店目前都是独立核算的小规模纳税人,目前要把所有门店的所得税汇总到总公司进行申报,请问账目要怎么处理比较妥当呢?
老师好,我们总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不同的区开了分公司,增值税分开申报,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我想问一下分公司申报工商年报是不是跟别的公司一样啊
你好,我公司成立了一个分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总部为一般纳税人,我们申请办理了总公司与分公司所得税合并申报,增值税申报还是各报各的,我想请问下我这个分公司的账目和总公司的账套能做到一起吗?还有我总部的药品发到分公司去是视同销售要交增值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