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借:应收账款 借方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方红字
你好 想请问一下 我司为经营个洗护产品,为激励经销商,采用返利奖励制度,有一家客户已达到返利的要求,但是对方返利是在税控盘上传红字信息单,品项开具具体商品的红字,请问当我们收到红字信息单并开具是,后期应该如何进项账务处理
2019年12月,该公司发生的相关经济业务如下:(1)1日,向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价目表上的价款总额为500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给A公司10%的商业折扣,商品已于当日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的成本为300万元。(2)5日,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9.6万元,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上月已预收B公司货款40万元,其余款项尚未收到。(3)15日,C公司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商品10件。该商品为上月采用现销方式售出并已确认收入,其单价为2.5万元(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5万元。该公司已向C公司开具了增值税红字发票,并签发了一张面值为29万元、期限为1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退回的产品已入库。(4)20日,经确认应收C公司账款发生坏账损失6万元。25日,收回上年度已作为坏账转销的D公司应收账款4万元,款项存入银行。(5)31日,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后,确定“坏账准备一应收账款”科目应有贷方余额为4万元。
甲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商品售价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随销售同时结转。2021年11月1日,企业“原材料”账户的账面余额为1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一原材料”账户贷方余额为10万元。2021年11月发生的有关采购与销售业务如下:11月8日,甲公司向C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113万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控制权已转移给C公司,(5)销售给C公司的商品由于存在质量问题,C公司要求在价格上给予5%的折让,甲公司同意并办妥手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5)的会计分录是: 借:主营业务收入5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65 贷:应收票据5.65。 我的问题是资料5贷方为什么是应收票据?不是应收账款?
13.宏达电冰箱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分别发生下列经济业务,均按税法规定取得和开具相关票据,请分别说明以下销售方式增值税纳税规定,并计算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5)当月向丁商场销售A型电冰箱共200台。商场在对外销售时发现,有3台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商场当即要求退货,并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该电冰箱厂当天将电冰箱收回,并向商场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后退回货款。(6)向戊商场赊销A型电冰箱80台,合同约定3个月内付清全款,协议当日提货,向商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本月共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300000元(含从丙单位换入原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另外,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勾选确认。
东海公司,南航公司两个投资人决定合股投资8000万元经营一家商城,其经营范围主要为服饰,家用电器和日用百货,并开设一个冷饮店,以租入三层楼房一栋,其中一楼经营日用百货,二楼经营服装,家用电器,三楼为冷饮店。营业执照已办妥,准备开业。请为公司设计一套会计制度,监视前调查获得以下资料。公司名称为江河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已在银行开立账户,除两家和股投资外,还准备向银行贷款和吸收他人资金,但他人投资不作为股份,只作为长期应付款,按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10%利息商城和冷饮店均需重新装修后方能开业,需购入收款机,货架,柜台,音响设备,桌椅等设备,输车辆冷饮店的收入作为非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商城购销活动中,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可以赊购赊销。故请的安保保洁人员若干人每月按计时工资计发报酬,奖金视营销情况而定,房屋按月缴纳租金,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按国家规定执行。我是公司要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共同费用应在商场和冷饮店之间按比例分摊利润,要按商场和冷饮店分分别计算税后利润,按规定提取公积金。问题与任务:江河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应如何设计会计科目?
老板给我发了工资已交过个人所得税,后面现在怎么又要交?
(1)清华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末第一次提取坏账准备,年末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250000元,按0.5%的比例提取坏账准备金。 (2)2019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00000元,未发生其他事项 3)2020年2月份一笔应收账款确认无法收回,确认发生坏账损失1650元 (4)2021年2月,收回2020年2月份已经核销的坏账损失400元 (5)2021年年末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250000元。。
料宏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出包方方式建造一栋厂房,与之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9年11月2日,与乙公司签订出包协议,按协议规定宏华公司支付乙公司工程款。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8万元。 (2) 2019年12月1日,工程开工,宏华公同按协议约定支付乙公司工程进度款,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80万元。 (3) 2020年1月20日,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宏华公司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2万元。宏华公司对该厂房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 (4) 2020年2月1日,工程验收合格。 (5) 2024年1月9日,宏华公司发现该厂房有部分墙体 发生脱落,有可能产生安全问题,随即宏华公司开始对该厂房进行更新改造。改造过程中发生人工薪酬4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60万元;领用本企业产品一批,该批产品成本300万元,市场价为350万元。 (6) 2024年6月22日,厂房更新改造结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宏华公司重新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30万元,同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7) 计算2024年该项固定资产应计的折旧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没有任何跟体育有关的,单纯的想考,允许吗?
北京科云股份有限公司本年直接向灾区捐赠500万元,本年扣除捐赠支出后的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没有其他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现有两种筹划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直接捐赠500万元给灾区方案二:通过红十字会捐赠500万元给文区。求方案一和方案二的应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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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发票开具具体商品的红字 也可以直接做主营业务收入吗
发票开具具体商品的红字 应该直接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所以直接借:主营业务收入就可以是吗 而不需要借:库存商品
返利的话 是不应该冲减成本的 如果是销售退货就应该冲减
那如果销售返利开具具体商品的红字,这个要怎么做账务处理。咨询过国税了 开具商品红字作为销售返利这个是复合规定的
就我上面那样写分录 冲减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