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这个是可以抵扣,这个不做成本下面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发生有关业务如下:. (1)10月8日,甲公司自行建造厂房,购入工程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销售价格为98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2.74万元;另支付安装费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8 万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领用生产用材料10万元,相关增值税1.3万元。该设备 预计可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4万元,当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11月,甲公司对一条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该生产线的原价为200万元,已计提 折旧120万元,改造过程中发生符合资本化支出70万元,被替换部件的账面价值为10万元。+ (3)12月,甲公司某仓库因台风发生毁损
老师你好,我想问下,甲公司自行建造厂房,购入工程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98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2.74万元; 增值税是要算进成本还是算可以抵扣的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 年10 月 8 日,甲公司自行建造厂房,购入工程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 98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15.68 万元;另支付安装费 2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0.2 万元,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领用生产用材料 10 万元,相关增值税 1.6 万元。计算该厂房的入账价值
【业务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1日,自行建造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40万元,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万元,支付的其他费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安装费3万元,税率为9%,增值税税额0.27万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
【业务2】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1日,自行建造厂房一幢,购入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5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全部用于工程建设领用本企业原材料水泥一批,实际成本为40万元,工程人员应计工资10万元,支付的其他费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安装费3万元,税率为9%,增值税税额0.27万元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