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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在寄送途中遗失,现该业务取消,购买方也未收到发票。 1,现销售方如果做冲红处理? 2,销售方是否需要做挂失处理?如何办理?

2020-05-11 13: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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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1 13:32

你好 1. 不做红冲2. 销售方 给购买方 记账联的复印件 购买方拿着复印件就可以抵扣和做账的 。 看你们地方是否要挂失 。 有的地方现在不用的 有的地方在电子税务局有一个发票遗失表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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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 不做红冲2. 销售方 给购买方 记账联的复印件 购买方拿着复印件就可以抵扣和做账的 。 看你们地方是否要挂失 。 有的地方现在不用的 有的地方在电子税务局有一个发票遗失表填写的
2020-05-11
你好; 需要做账的; 红字发票  要给购买方 ;购买方要做红冲分录的  
2023-01-31
1.一般情况下,如果记账联和抵扣联都遗失了,应该尽快联系开票方,说明情况并请求重新提供。 2.如果重新提供不可行,需要按照我国的税收法规进行操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并留存备查。因此,如果开票方不配合重新提供,可以联系对方复印或打印发票在A4纸上,然后盖财务专用章。 3.如果对方不补也不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处理。该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023-10-16
可以跟客户沟通提供复印件和已抄税证明单,如果实在不行只能找快递索赔后再开,别无他法
2021-06-11
你好;  没有认证; 退给对方; 你退货做分录即可; 之前你购货做的啥科目的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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