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 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 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老师 请问 ,现在股权转让,有哪些要求?和转让程序?
老师,问问股权转让要走什么程序?其中要涉及哪些税种?
请问老师股权转让的程序是怎样的
请问老师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是哪样的,需要哪些资料
老师,请问股权转让,无偿转让和有偿转让有什么区别呢?税有哪一些,怎么算的呢?
哎,老师,就是我那个证书编号忘了怎么查找。
为什么这里没有价税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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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注会考证只带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吗,原件拿去办变更去了
老师,我们是建筑公司,材料发票入账到“原材料”科目后,又分配结转到对应项目里了,但是工地上实际没有库房,材料拉过去直接交给了项目地负责人,工人直接拿材料开干了,这种情况下没有出库单,或者领料单怎么办呢?没有这个能否正常分配进成本,有什么影响及风险呢?老师
老师麻烦给个收据电子版
跨月冲红的发票,多缴纳的增值税当月会不会退回来
老师,A借B手机,B卖了手机給C旧手机商600,那A给C要回来,需要给C钱才能要回来吗?理由是什么,我记得有道题目很像,有一道是需要给钱,有一道是不能给钱就能要回来手机
建筑单位的职工的职称评审费,应计入管理费用下的那个名目?
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 此阶段应注意下列事项: 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 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2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此外,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
哦 ,我们是有限公司 有股东退出,把退出股东的股份转给另一股东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即可
转让,税务方面和工商方面,要做退出的吧
要去做变更的,缴纳印花税和个税
老师 已经离职,如何办理财务负责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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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时,原注册资金未到账,这个转股者的资金要先缴纳了才能再转让吗?还是?
要先缴纳了才能再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