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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请问这是什么意思?

2020-08-05 17:5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8-05 17:54

您好,比如说,委托加工时,受托方根据收到的加工费加上委托加工物料金额,来缴纳消费税,委托方收回后,就按受托方根据收到的加工费加上委托加工物料金额,来作为销售价款,或者低于此金额,进行销售,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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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943 追问 2020-08-05 17:56

那为什么他不用再缴纳消费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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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943 追问 2020-08-05 17:56

为什么委托方不用再缴纳消费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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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05 17:59

您好,因为有的货物是加工和销售环节都要缴纳消费税的,后面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可以用前一环节缴纳的消费税进行抵扣,因为是平价,或者低于前一环节的价格出售的,计算出来应缴纳的消费税,等于或者低于前一环节已经缴纳的消费税,是0,或者负数,所以不用缴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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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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