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筹建期的业务支出,在第一次业务发生之前是不是有什么优惠来着,在税法方面
老师好,我们是文化传播公司,小规模,代开普票,季度收入不超30万免增值税,有没有免文化事业建设税的,我们税种核对只有文化服务,但是点了之后跳出来三个选项,第一个是1.1之前(发票打出来是2020.1.1之前业务,3%的发票),第二个是自愿放弃免税优惠政策(我现在发票开的这个),第三个是以上都不是(选着第三个的话会自动退出代开发票申请界面,返回上一步),我选了第二个自愿放弃,但是不知道普票有没有免增值税跟文化建设说以及其他税费, 我普票开出来之后再电子税务局代开上面看了是一个点的,我这个季度没有达到起征点所以发票税率那里是*星号的,只能通过电子税务局查到一个点
老师,我之前在学堂听实操课中记得一个老师说过,企业筹建期时的业务招待费,一般是按发生的60%,和销售收入的5‰孰低在进行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她说筹建期没收入,因而要把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全部调增,我刚听了税务师税二里面老师是说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有点困惑了
老师,为什么上面优先股筹资的优点说它的股利不是必须支付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财务状况恶化,经营成果不佳,这种股利可以不支付。但是在下面优先股筹资的缺点中,它需要支付固定的股利,当企业业绩不佳时,这项固定支出会给企业财务带来压力。那这不是矛盾了吗?
我们是一家贸易公司,在国外有一点业务,之前都是私卡收的钱,现在卡一直被冻结,请问有什么好的税筹方法吗?
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意思是要不一次性扣除,要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你好,你的理解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