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所以主语是单位的话,如果不是用于公益事业,视同销售 主语是个人,不视同销售
单位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属于视同销售吗?
向其他单位,个体户,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视同销售,销项减进项。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不视同销售,进项税全免。是这样理解的吗?
老师,请问单位无偿给员工或员工无偿给单位提供的服务不视同销售,为什么员工为单位无偿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却又视同销售呢?
你好,老师,有两个问题,我想问下,1),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能视同销售吗,能确认收入吗?2),单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或者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能确认收入吗?
1.单位或个体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个人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麻烦老师解释下上面这两句话为啥视同销售
逆流交易,母公司认可子公司的减值么
2023.12.31账面价值应该是2030?怎么是1800? 题意:应计提230,说明设备有减值,所以2030-230=1800, 1800是可变净值吧?算折旧时,应该是()账面2838-30净残值)的
印花税不用计提直接做分录吗?要怎么做
老师,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为什么有的有汇兑差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又没有汇兑差额(固定资产)?还有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不是采用的交易日的即期汇率吗,为什么交易性金融资产又要看资产负债表日的汇率,学的好混乱,感觉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分不清了,做题目也无从下手
问题1:老师,我们是a公司。我们支付b公司18800元作为物料推广费。他给我们开了18800的6个点的物料推广费票。1月份开的。 后面因为需要冲红5000。他让我们这边提起统计信息确认单,他那边确认,他那边给我开了5000元的负数发票红冲发票。 然后想问一下老师进项税转出的分录。当时我们是做的借销售费用,物料推广费。借进项税额 贷就是应付账款。 想问一下,现在进项税转出的分录应该怎么做?
第三道题,我哪里计算错了。
个人独资企业更换法人有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什么?
老师好,这道题第一问答案分母上5%是哪里来的呢?谢谢
老师,进销存里面,销货单怎么打印呢
政府会计制度里面,参加会议交的会务费入什么课目
为何个人不视同销售
能解释下吗丁啉
您好,这个就是税法规定的,依据是财税2016年36号文,没有为什么,老师也想知道为什么,这个就是国家税务总局这么定的,税务上怎么处理,看税法,税收文件来 老师理解的话,可能就是个人这块提供无偿应税服务税收也不方便收吧,毕竟个人的话税务局很难管的到的
老师,我圈的这个第二个的话怎么就可以出现个人
第一个圈是服务 第二个圈是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宾语不一样的 对个人来说,服务不视同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要视同销售
为什么第二个个人要视同销售,这个就是税法这么规定的,学税法不像学理科,能推理出来,税法就是法律,法规就是这么制定的,只能遵从
你如果真要问为什么,老师理解就是个人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这两样往往金额不小,而且可能会涉及到产权变更,税务局是能知道个人发生了这个事项的,好管理,所以视同销售
好的,谢谢
不客气,祝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