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1、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视同销售,进项税额需转出,会计上也不做销售。 2、单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或者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如果是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不视同销售,否则确认收入。
你好,老师,有两个问题,我想问下,1),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能视同销售吗,能确认收入吗?2),单位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或者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能确认收入吗?
老师,请问公司购买手机送给客户,增值税是属于进项税不能抵扣,还是属于视同销售呢? 《增值税暂行条例》里规定: 不得进项抵扣: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视同销售:讲资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企业用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 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从实践中看,又可分为有偿和无偿两类。有偿使用时,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企业将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使用并收取利息,应视同企业贷款业务,所收取的利息应按6%缴纳增值税。 企业将自有资金无偿提供给关联企业使用,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因此,关联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应按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同时,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请问老师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无偿或者有偿都的要缴纳增值税吗?
我公司自建的职工宿舍提供给员工住宿,每月象征性收取一定租金。此业务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请问,对于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是冲减福利费还是做其他业务收入呢?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视同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有 A.单位向客户无偿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 B.单位向客户无偿提供运输服务 C单位向本单位员工无偿提供搬家服务 D单位向本单位无偿提供房层装饰服务 AB解析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249.者不动产”与“非营业活动”中的部分内容都可以披上无偿的外衣,“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还是“向本单位员工”需要注意区分。选项C、D:属于非营业活动,不缴纳增值税 求解视同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与非营业行活动有关联吗答案解析前三行是什么意思
外贸企业,退税率为0,特殊标识为1,没有做退税勾选,直接做了抵扣勾选,是不是不需要开出口转内销证明了?是不是做了退税勾选的才需要进行出口转内销证明,在进行抵扣勾选
老师您好!我是一家餐饮企业,由于政府改造项目原因店面需要暂停营业,因停业造成的损失比如搬运费、装修费、店铺经营损失等商业街管理公司会给予一定金额的赔偿。但对方要求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明细为“补偿金”。请问一下老师,我们能开具补偿金的专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是否有税法依据?
成本会计需要注意什么
老师,银票8月7号出票,今天应该可以签收的吧
老师,789月份员工的工资要发高温补贴吗?
老师,合报里面长投与所有者权益抵消分录,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被合并方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不相等,那么提取的盈余公积是按没有调整的净利润提取,还是按照调整后的净利润调整
老师,我们是人社部所属技师学校,A是我们的总校,我们是分校,再审计检查中的问题:总校代发给我们老师的工资,我们老师收到后返回分校领导的私卡上,之后分校领导把收到的款再转入分校公户上,到发薪日的时候再发给老师,针对这一问题,审计厅让我们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并出一个简报,简报改怎么写?
老师,麻烦问下票据法,已经承兑的,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没有承兑,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为什么要要被保证人,起什么作用呢?
老师好,某公司购买面包车一台,落户个人名,公司与这个人签订了车辆产权协议,协议内容明确此车虽为个人名,但归属权属于公司,这台车工司可以进固定资产科目吗?
老师,能不能帮忙写一份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