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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企业,现代服务业,今天备案加计抵减的话,哪个月可以开始享受加计抵减了呢?

2020-08-1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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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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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15:00

今天备案加计抵减的话,哪个月可以开始享受加计抵减了呢?从当月享受加计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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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587 追问 2020-08-11 15:02

我在8月征期备案的话,那我是报7月税的时候抵减,还是报8月税的时候抵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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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11 15:15

当月备案,从当月开始享受加计扣除的政策。以前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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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587 追问 2020-08-11 15:16

那也就是8月开始享受加计抵减的是吧,还有我们是按10还是15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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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11 15:20

一、 基本规定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政策)规定,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15%政策)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二、 相同点 1. 适用计税方法相同。均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项目,不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项目。 2. 抵减方法相同。均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允许的加计抵减税额,并直接抵减应纳税额。抵减税额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核算。可以理解为是直接减免税性质。 3. 纳税人行业基本判断标准相同。均以适用行业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判断是否属于适用行业的纳税人。在销售额取数标准上均按照设立时点的前后分别判断:之前设立的,以向前追溯不超过12个月的时段取数,期间没有销售额的,不再向前追溯,而是以之后方式的连续三个月的销售额取数;之后设立的,以新发生的连续三个月的销售额取数,具体取数还有一些细节规定,应当需要注意,比如,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按规定采用差额征税的项目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等。 另外,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公告)规定,以总机构本级及其分支机构的合计销售额,确定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统一了总分机构的政策适用。 4. 适用截止期相同。均属于期间性政策,适用截止期为2021年12月31日。届时未抵减完毕的余额不再抵减。 5. 涉外业务处理相同。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6. 申报方式相同。均需自行判断后符合条件填写《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方可享受,并需通过填写申报表附例资料,对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进行申报。 三、 不同点 1. 适用行业的具体判断标准不同。加计抵减政策适用于四项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纳税人,加计抵减15%政策仅适用于生活服务纳税人。尽管服务的具体范围均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不是按照统计局的分类标准执行),但前者按照四项服务合计数判断,后者仅按照生活服务一项判断。 2. 政策执行起始时点不同。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起始时点为2019年4月1日,加计抵减15%政策执行起始时点为2019年10月1日。对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在2019年10月1日之前有效时段内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并不受后续加计抵减15%政策的限制。需要注意竞合关系的处理:一是同时适用两项政策的竞合选择。2019年10月1日后,纳税人当既有四项服务销售额并符合加计抵减政策,又有生活服务并符合加计抵减15%政策时,应可以按照择优原则享受加计抵减15%政策。二是与差额征税的竞合选择。如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此时可以据实通过测算比较,按照有利于减低税收负担的原则选择适用相应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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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587 追问 2020-08-11 15:27

看不太明白,我们是会议服务,7月服务收入也能超过50%,这样我们应该按10还是15加计抵减呢,您把条例整过来,我们看不太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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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11 15:29

同学,最好的方法就是你们备案时问清楚税务人员是最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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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587 追问 2020-08-11 15:30

老师,现在都在电子税务局备案了,都是自己填的,所以不太明白的呢。会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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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11 15:33

会议服务这个是现代服务下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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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备案加计抵减的话,哪个月可以开始享受加计抵减了呢?从当月享受加计抵减
2020-08-11
你好,现代服务加计扣除是10%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享受。
2021-04-27
你好,这个表里可以补计提8-11月的加计抵减金额。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如果纳税人满足加计抵减条件,但因各种原因并未及时计提加计抵减额,允许纳税人在以后的申报期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因此,你公司可以在12月所属期纳税申报时,补充计提8-11月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2022-01-08
你好 不可以的 只要三个月的收入
2020-08-26
2020年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是看2019年销售额占比的,2019年销售额占比大于50%,2020全年就能享受
20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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