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不可以的 只要三个月的收入
你好,老师。公司今年第一次有业务,并开具现代服务的发票,可以填写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并享受优惠吗
老师您好,我们是生活服务行业,今年1-9月进项大于销项没有交过增值税(其中4月享受疫情免税政策进项做了转出),这个月销项大于进项要交增值税,填写了进项加计扣除声明,这个月能不能享受进项加计扣除15%的优惠,这个进项算的是当月的还是可以算1-9月(除4月)进项?
批发业是属于税务行业的什么业?我收到这条短信,需要怎么做? 风险信息描述:经分析,你企业可能符合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请您及时核实企业的行业类型。如确实符合政策,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加计抵减声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您可延伸阅读以下政策细节: 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老师,请问下我们公司去年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开票的品目是现代服务行业的,今年4月份转为一般纳税人了,依旧还是现代服务行业,请问我们公司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
请问老师,我方单位是卖单用途和多用途卡的,收取的手续费按照生活服务开具的发票,现在税务局来找我单位,说是不应该开生活服务,不能享受2019-2023年加计抵减政策。税务说属于金融服务,领导让我写个说明,说是向现代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靠,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否定属于金融服务的说法。写完给税务看的,我没有写过,请老师帮忙写个范本,我参考一下,因为是给税务局的。
就是说我们要在今年累计三个月有现代服务收入,达到占比50%销售额以上,就可以申请吗
你好 是的 是这么理解的
我们是19年设立,今年4月份登记成一般纳税人,这个对加计抵减政策有影响吗,
之前没有收入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