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一般纳税人开具房产租赁发票涉及哪些税种,各税种税率分别多少

2020-08-11 20: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08-11 20:32

自己的房屋吗?增值税9或者5 附加税12 印花税千分之一 房产税12 土地使用税看当地 所得税看利润

头像
快账用户6325 追问 2020-08-11 20:34

房产税12个点是季度申报还是跟每个月开出的专票有关

头像
快账用户6325 追问 2020-08-11 20:35

如果房屋租赁发票开成了13个点的加工票,是否存在漏税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11 20:38

你们是年交还是季度交? 跟租赁收入有关系,如果是极度缴纳,是根据季度销售额填写

头像
齐红老师 解答 2020-08-11 20:38

你好,这属于虚开发票。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问题讨论
自己的房屋吗?增值税9或者5 附加税12 印花税千分之一 房产税12 土地使用税看当地 所得税看利润
2020-08-11
你好 是你们租赁出去的吗 自己的房屋吗
2022-01-02
你好,如果都是自己的房屋,一般纳税人营改增之前取得的增值税5%之后取得的是9%, 附加税12%, 印花税千分之一, 房产税12%, 土地使用税根据面积乘以单价,这个单价不一定,看你当地 所得税,根据利润。
2021-11-22
房屋租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9%,会涉及增值税及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
2019-07-22
你好,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自然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主要涉及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对自然人出租房屋应区分出租住房和出租非住房分别计算缴纳各项税费。 1.增值税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四条、第八条规定。 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的规定,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如果增值税符合免征条件,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提示:如果房主选择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不能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2城建税及附加税 无论自然人出租住房或非住房,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费)率是一致的,分别按应缴增值税税额的7%、3%、2%征收(暂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形)。 城建税及附加税=应缴增值税×税(费)率 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的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减半)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出租住房: 1、应纳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4% 2、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出租非住房: 1、应纳房产税=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2、应纳土地使用税=土地面积×单位面积适用的税额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优惠政策:与城建税及附加税一致,实行减半征收。 4印花税 (一)出租住房: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出租非住房:出租非住房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按合同规定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一缴纳,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缴纳。 应纳房产税=合同租金金额×1‰ 提示:如果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印花税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印花税计税依据。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优惠政策:与城建税及附加税一致,实行减半征收。 5 个人所得税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暂不考虑转租的情形)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不含税收入额-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不含税收入额-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提示:允许扣除的修缮费每月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未扣完的余额可无限期向以后月份结转扣除;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出租住房: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 2、出租非住房: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温馨提示:自然然人代开房租发票,除了分税种征收模式外,部分地区税务局还采用综合征收的征管模式。例:北京税务12366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下的,按照2.5%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而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上的,按照4%的综合征收率来征收。
2021-04-19
相关问题
相关资讯

热门问答 更多>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