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抗辩原因及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可分为两种,第一种就是对物抗辩。对物抗辩主要是指基于票据本身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这一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主要包括以下情形:第一,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的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进行票据行为;票据上有禁止记载的事项(如付款附有条件,记载到期日不合法);背书不连续;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班(如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等。 票据背书不连续是可以对抗任何持票人的
为什么C选项也能选,票据背书不连续不是属于对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吗?
A向B买了一个东西,甲银行给A开汇票。B背书转让给C,并赋予条件C不得的转让给其他人。但是C附条件背书给D, D将汇票弄丢被乙捡到,乙伪造了D的签章并给了知情的E,E将汇票给了不知情的F 1.F对BD是否有追索权?为什么? 2.EF是否有票据权? 3.A能以B的货物不合约定为由解除合同吗,为什么? 4.C为什么背书有效条件无效? 5.被背书人D为什么不得向原背书人B追索?
老师,我画黄金部分付款地,可以对持票人抗辩。付款地属于相对记载事项,那下边这道题B答案是对的,为什么又不属于票据债务人对任何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情形?
2/30(多选题)下列关于票据追索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票据追索只能要求偿还票据金额B、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C、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有可能成为追索对象D、发出追索通知不受时间限制
2/30(多选题)下列关于票据追索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票据追索只能要求偿还票据金额B、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C、票据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都有可能成为追索对象D、发出追索通知不受时间限制
老师,问下,个体户不能扣工资,但还是可以扣费用6万,三险一金,专项附加吧?
甲公司的M专利技术原价为6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直线法摊销。截至2×22年12月31日,M专利技术已使用2年。2×23年1月1日,甲公司开始建造N设备,并于当日将M专利技术用于N设备建造,N设备于2×23年10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23年11月1日,M专利技术为行政管理部门使用。2×23年12月31日,M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2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M专利技术对2×23年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为()万元。
怎样理解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老师,公司购买的新货车是不是可以做退税申请?
老师,旅店业,小规模纳税人,现在换了股东,装修了下,买了37台电视机,1465/台,做什么分录好,墙布做什么分录
工人有工资,但2025年4月没有发放,按0申报?
5月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那我在5月申报4月的个税时,这个人会抵个税吗
先注销公司还是银行公户
老师,电子税务局里面怎么添加报税人员呢
甲公司于2024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购入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0%,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2024年6月30日,甲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售价为1500万元,乙公司购入后作为存货核算。至2024年末,乙公司已将从甲公司购入 60%出售给外部独立的第三方,剩余40%部分未发生减值。乙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分析:甲公司出售商品给乙公司属于顺流交易,在确定甲公司应享有乙公司2024年的投资收益时,应抵消因销售商品而导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乙公司因调整后的净利润=1200-(1500-1000)*40%=1000,甲公司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000*30%=300万元 我的问题:为什么要用公允价值1500减去账面价值1000呢,麻烦解读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