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可以税前抵扣的

老师,公司与租户签订出租合同,合同规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金由公司承担,税款公司扣,但出具的 电子缴税凭证纳税人为出租方,那支付的税金公司可以抵扣吗?
老师,关于公司租用个人非住房税务筹划,合同签订这个税费是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代扣代缴,税后租金是公司真正付的钱,这个代扣代缴的附加税、房产税、个税公司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吗?这种合同签订的代扣代缴开票方是公司名字吗?
我公司是母公司,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其中出租方允许占股30%以上的子公司共用同一个租赁地址),但发票抬头是母公司的,请问这种情况,子公司的租金,是母公司开具租金分割单,还是出租方开具分割单才可以税前扣除的?
请问老师:我们公司(甲方)与个人(乙方)租房办公用,合同约定我们公司承担房租费和相关租赁产生的费用,请问我公司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产生的税费3600元可否凭税收完税证明作为我们公司的支出?
请教老师,老板自己的房子,公司办公用,如果签租房合同,公司付老板租金,老板需要缴纳出租房屋的各项税费,老板觉得税太高,所以就没签租房合同,也没付过租金。想问问老师,这样做可以吗?另外房子的水电费物业费能进公司成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