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正在计算中,请同学耐心等待哦

你好老师: 1、外贸型A公司出口首次退税,税务局要求提供租房发票,但是A出口公司的房东是集团内部B公司,并且B公司股东和A公司股东斯同一个,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提供免租协议呢, 2、整个架构是集团公司C统一采购,再卖给A公司出口,现在集团内C公司和A出口公司法人是同一个,退税被提出疑点,出口业务完全真实,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说明才能退税成功呢
一种商品20斤,(1*3袋)交货数量是50,单价是130.92元,折后单价是112.92元,折扣额是900元。我想问折扣额怎么算出来的?谢谢你了
银行结利息怎么做账啊
(1+实际利率)*(1+通货膨胀率)=1+名义利率 名义利率3%,通货膨胀率1%,实际利率是多少,怎么计算
采购一批同样的药品,分了三次采购共1万盒,每一次的批号和有效期不一样,价格都是一样按单瓶计算,而我选择其中4000盒按单盒销售,其余的6000盒我选择6盒/套进行组合销售,验收入库6000盒也是按6盒/套验收,4000盒按盒验收入库,那请问供应商这1万盒可以合并开在一起吗,开全电专票的
老师,凭证封面后是放科目余额表还是放凭证汇总表?
你好,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现在是贸易公司,老板自己单独有个生产公司,然后他现在想把生产加入我们贸易公司,这样可以吗?
老师:应付账款有没有自动生成逾期天数的公式
采购一批同样的药品,分了三次采购共1万盒,每一次的批号和有效期不一样,价格都是一样按单瓶计算,而我选择其中4000盒按单盒销售,其余的6000盒我选择6盒/套进行组合销售,验收入库6000盒也是按6盒/套验收,4000盒按盒验收入库,那请问供应商这1万盒可以合并开在一起吗,开全电专票的
老师小规模纳税人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是包含销项和进项。还是说只是销项。计税依据是什么,销售收入✘0.0003还需要✘120%吗
我在给孩子开家长会,可能回答的慢一点
好的 没关系,昨天讨论的,出口的0615 一定是加工后的成品吗?因为我看单位都是千克,和进口0615的单位一样是千克,我的理解是成品不应该是制作成一件一件的吗?
也有是按重量的哦,都一样
现在看到不到辅助账,不知道她当时怎么对应的,昨天按您提及的公式,+(进口 0615 + 进口 0654 + 进口 0664) 总数量 -(出口 0644 + 出口 0654 + 出口 0844) 总数量= 出口 0615 成品数量 × 海关备案单耗,倒推的的单耗是50%左右,1)这有合理性可言吗?2)这数量里有结转别的备案手册余料情况吗?还是单个手册看的?3)有没有必要一一一对应,即进口0654 对应出口0654,但是发现也不是一对一的对应关系
你看她之前的计量单位是什么
我看进0615的时候是千克 出口0615也是千克,而且商品编码都有重合的,并不是进口材料,出口成品这样,同一个编码 可以既进口 又出口的吗
可以的,这个很正常的
什么原理呢?如果进口和出口商品编码一样,那怎么证明它加工过。。。。。
改变性状了就不可以用同一个编码了
加工算是改变性质了吗?我不太明白如果编码一样,相当于进口和出口一样的东西,来进口来干什么,
对的,改变性状了,不一样了
现在的情况是进口 0615 和出口 0615有商品编码重复的情况,为什么呢
0615是进料对口监管方式,进出口同用此代码是正常合规,并非错误,本质是同一加工贸易手册下料件保税进口、成品对应出口的闭环业务,系统里同时出现就会显示重复。 异常重复多是报关填错监管方式、跨手册混用、改单重报导致,会影响手册核销和退税。
我意思是为何 进口 和出口 都会有相同的商品编码 例如8518900000,进口的0615和出口的0615 一样会有?是因为这个编码是大类吗?大类下还会分小类?
1. HS编码8518900000是全球通用的商品归类编码,不分进口、出口,进出口报同一种货物,编码必然一样,和监管方式0615无关。 2. 这不是单纯大类,8518900000已是10位法定税号(最细级),国内报关无再细分小类,同商品就用同一编码。 3. 你看到进出口都出现该编码,是进料对口(0615)业务里,料件和成品刚好是同一种商品(简单包装、分拆、贴标后复出口),所以归类一致。
这样,那进出口商品编码一样的情况 要算单耗么
要算单耗。 只要是0615进料对口,无论进出口商品编码是否相同,都必须申报单耗用于海关核销,编码一致不免除单耗申报。
现在看到不到辅助账,不知道她当时怎么对应的,昨天按您提及的公式,+(进口 0615 + 进口 0654 + 进口 0664) 总数量 -(出口 0644 + 出口 0654 + 出口 0844) 总数量= 出口 0615 成品数量 × 海关备案单耗,倒推的的单耗是50%左右, 1)这有合理性可言吗?
1)单耗倒推50%是否合理,不看数字大小,只看真实工艺: 若你实际生产就是一半损耗、一半成品(比如原料裁切、报废率极高、工艺特性就是大量损耗),50%就合理,能提供工艺、BOM、损耗记录即可。 若实际几乎没损耗、只是简单分装/贴标/复出口,50%单耗严重偏高,海关会认定异常,触发核查、要求补税、质疑虚报损耗。 2)你现在是全口径汇总倒推,没按手册、合同、料件成品分别对应,混了0615/0654/0664/0644/0844多种监管方式,这个计算口径本身不规范、不被海关认可,只能做内部参考,不能当申报依据。 3)没辅助账的核心风险:无法证明50%是真实损耗,海关会按合理单耗(通常接近1)核定,差额部分按内销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