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四个行业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加计扣除,您平常开票开的票是什么应税名称的呢?
批发业是属于税务行业的什么业?我收到这条短信,需要怎么做? 风险信息描述:经分析,你企业可能符合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请您及时核实企业的行业类型。如确实符合政策,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加计抵减声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您可延伸阅读以下政策细节: 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电子税务官网首页提示:根据您(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分析,您可能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政策,如您按照上述规定自主判断符合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税税收相关政策,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规定填写增值税申报表。请问加计抵减是什么意思哈?
根据您(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分析,您可能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政策,如您按照上述规定自主 这句是什么意思
根据您(单位)增值税纳税申报信息分析,您可能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87号 )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税收政策,如您按照上述规定自主 这句是什么意思 是要自已向税务局申请吗
老师,我想知道这个政策的详细内容《财政部税务总局海 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工性服务 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提交《适 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计算留存收益增加额今年的留存收益减去年的留存收益吗
求几个字母的值,怎么解?主要后面几个名词不知道什么意思,怎么求
请问老师,公司业务人员在别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和我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业务人员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我们公司有打卡,第二种在我们公司没有打卡,请问他们的业务提成按什么申报个税
注会财管,第9章。老师好,请问这道题,租赁方案,租满6年以后,咱(承租人)买下来这个资产花的那60万,是按付现成本那样60×(1-T25%),还是像此时点外购社备(固定资产)那样就原数60的现金流出
公司自购房子办公,房产税怎么交吗?比如价值11万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推行的电子凭证具体是什么意思?必须在财务软件上做账吗?
老师,旅游行业,差额计税,科目余额表未交增值税怎么调和做分录,账里需要交税,税务里不需要交税,实际成本大于要抵扣的税,所以不用交,那怎么做账呢!
老师:公司是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1)例如2024年的1到6月份,付人工费,做了分录是:借:工程施工—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然后月底结转成本,做的分录是: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人工费,这样对吗?但是7.8两个月份没有工程做了,但为了留住员工,依然发放了工资,做了分录:借:工程施工—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那么月底了,要怎么结转呢?2)9月份又接到工程了,这个工程做到2025年2月份才结束,每个月都是做:借:工程施工—人工费,贷: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月底结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工程施工—人工费,这样的分录对吗?这样到2025年2月份工程结束,成本是包含2024年9—12月份的人工费,2025年1-2月份的人工费,那么税局会认同2024年的9—12月份的这部分人工费的成本吗?这部分个税是在2024年申报的
请问农药行业,在增值税申报时,勾选进项时,流程是什么?应注意什么。
公允价值层次值是什么,大白话讲一下,看不太明白,占分多吗
有开13%销售游乐设备,也有开6%游乐服务(因公司有在游乐园开店卖门票让人玩)
但我看了2020年采集销项发票,6%的门票费,原来那会计选的都是应税货物(不是应税服务)
6%游乐服务是属于这些行业的,去看下这两个政策,结合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 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这个是刚才提问时超过的字数的内容: 二、政策摘要: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看你6%的是否占全部销售额的50%?
2020年采集销项发票,6%的门票费,原来那会计选的都是应税货物(不是应税服务),这个选应税货物也算服务额吗?如果算的话就有超50%
应税货物不属于应税服务的
但她开税票的名称:选的是游乐服务
您好,这个要和税局那边确认下,是否可以了,细节性的问题。
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这个是什么意思?
比如,这部分6%对应的进项税的金额是10,那么抵扣进项税的时候,按照10*(1%2B15%)的金额进行抵扣
我在税务上的基础信息行业类是:批发业--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但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所属行业要选 哪类行业?
看你开票的时候,选择了的是什么的呢
旅游服务--游乐服务
那属于生活服务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