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四个行业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加计扣除,您平常开票开的票是什么应税名称的呢?

我刚注册的公司,现在就可以开票了吗
我们是做园区租赁的,我们购买了一些家具,床什么的,就放在我们的屋子里,这个屋子好往外租,我们这些家具,床什么的,想慢慢摊销,如什么科目应该?
老师,请问利息收入是经营性资金流入还是非经营性资金流入
其他经营活动现金有问题因为应收应付没有那么大的金额,老师这个啥意思呀
支付了一年的房租,应该怎么做分录,需要分成12个月做吗
现在数电发票应该不用传输了吧,直接税局下载是一样的
老师,企业之前借款,2025年产生的利息,发票在2026年开,增值税是不是可以抵扣?
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房租,物业费每月计提好,还是等发票过来了再直接计入费用,有进项
老师,残保金怎么计算?依据是啥
上个月开的发票这个月已经录入红字发票,在哪里看?已经充红了。
有开13%销售游乐设备,也有开6%游乐服务(因公司有在游乐园开店卖门票让人玩)
但我看了2020年采集销项发票,6%的门票费,原来那会计选的都是应税货物(不是应税服务)
6%游乐服务是属于这些行业的,去看下这两个政策,结合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 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这个是刚才提问时超过的字数的内容: 二、政策摘要: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看你6%的是否占全部销售额的50%?
2020年采集销项发票,6%的门票费,原来那会计选的都是应税货物(不是应税服务),这个选应税货物也算服务额吗?如果算的话就有超50%
应税货物不属于应税服务的
但她开税票的名称:选的是游乐服务
您好,这个要和税局那边确认下,是否可以了,细节性的问题。
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这个是什么意思?
比如,这部分6%对应的进项税的金额是10,那么抵扣进项税的时候,按照10*(1%2B15%)的金额进行抵扣
我在税务上的基础信息行业类是:批发业--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但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的所属行业要选 哪类行业?
看你开票的时候,选择了的是什么的呢
旅游服务--游乐服务
那属于生活服务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