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撤销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合同当事人撤销该合同,使已成立生效的合同溯及既往地归于无效的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属于相对无效合同,它们在合同效力方面的欠缺要件往往只涉及合同当事人及合同有关人员的利益,一般不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两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合同有效要件欠缺的性质不同。可撤销的合同一般只是欠缺“意思表示真实”的合同生效要件或严重违反公平原则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而效力待定合同欠缺的是合同当事人主体能力方面的合同有效要件,如无行为能力,无代理权、无处分权等。 2、效力状态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既非无效,也非有效。其有效还是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或善意合同相对人的是否追认或撤销。而可撤销合同在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之前,仍是有效合同;但当合同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经法定机关确认无效后,为自始无效合同。 3、有权主张并影响效力变化的当事人不同。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而可撤销合同只能由受损害的合同方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撤销,不能直接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要求。 4、受时间限制不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1个月)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而可撤销合同,当事人须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该权利消灭。

效力待定的合同和可撤销的合同背后原理是什么,有什么本质区别
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是怎么定义的,两者有什么区别,会计分录如何做的呢?
甲有联想电脑1台,对15周岁的乙表达出卖的意愿,限乙1周内答复,乙当即拒绝,但乙父次日知悉后表示同意。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甲乙间电脑买卖合同( )。(2021年) A.可撤销 B.不成立 C.有效 D.效力待定 E.成立 【答案】CE 【解析】15周岁的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非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问题:乙已经拒绝,为什么合同还成立呢? 还有个问题,可撤销怎么理解?就算合同成立,为什么不是可撤销的呢?
乙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1套,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房屋建好后,因房价上涨,甲公司遂擅自将乙选购的商品房以更高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丙。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与丙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商品房买卖合同可撤销 B.商品房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 D.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物权变动 问题:这个进行了预告登记不是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吗?为什么不能撤销合同。
甲谎称其为乙公司的业务员,代表乙公司与丙订立合同。丙在没有核实甲的身份且未向乙公司求证的情况下即和甲订立了原材料采购合同。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合同的效力为(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正确答案 : D 【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样态 答案解析 : 甲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而丙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有重大过失,不能认定为善意,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狭义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问题:甲“谎称”其为乙公司的业务员,这不是欺诈吗?应该是可撤销啊。。。
我们公司有匹产品卖不出去就销毁了,销毁费花了2000元,销毁的这批产品不含税金额是12000,这个要怎么做账
请问直播带货赚佣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哪些类目?有零食和化妆品,只赚佣金。
公司卖废品如纸箱,塑料等计哪个科目好呢
老师,股权变更和股权转让是一个意思吗
老师,一个水泥发票可以吗?
老师,请问劳务报酬,报个税,什么情况适用累计预扣法,什么情况不适用累计预扣法
你好,老师,一般纳税人,公司两个股东,另外一个股东退出,只留一个股东,请问变更流程是什么呢?
员工A的工资由非员工B代领,个税如何申报?是以A的身份申报还是以B的身份申报
比如公司给个人支付的保洁费3000元, 如何账务处理?
老师,由于没付款,进项没回,能办留低抵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