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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专用章盖在保证人处,保证有效吗 不具备完全偿债能力的人提供的担保有效吗

2020-09-03 19:4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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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3 21:30

同学你好,财务专用章盖在保证人处,保证无效,不具备完全偿债能力的人,提供的担保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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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财务专用章盖在保证人处,保证无效,不具备完全偿债能力的人,提供的担保无效。
2020-09-03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2023-10-27
尊敬的学员您好,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还应根据其过错承担各自的民事责任,合同无效不免除民事责任。
2022-11-04
1.盖预留印鉴,承兑应该盖预留印鉴章的, 承兑到期有汇票就可以贴现收款 2.盖预留印鉴就可以的 3.追索前手就可以了
2020-08-12
担保物权是否必须登记生效以及不登记是否就没有别除权的问题取决于具体的担保方式和法律规定。对于动产抵押而言,虽然登记不是抵押权设立的必要条件,但在破产程序中可能会受到其他债权人的挑战。因此,为了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在设立担保物权时尽量办理登记手续。 在您提到的汽车抵押给B但未登记的情况下,如果抵押合同有效且汽车不属于必须登记的特殊动产范畴内,B通常仍然可以主张别除权但在实践中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或挑战。如果汽车属于必须登记的特殊动产且未办理登记手续则B的抵押权不成立无法享有别除权。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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