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 权益法核算的时候需要比较。
长投哪些情况要比较份额?确定商誉或者负商誉
请问下面两段话有什么区别,一会儿说计入资本公积,一会儿又计入商誉,搞不清: 1.非同控评估增值或者减值,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计入资本公积 2.非同一控制下免税合并形成的商誉,由于商誉本身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即商誉的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因为如果要确认,必然增加商誉的账面价值,由此商誉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又有差异,如此形成循环,所以准则规定这种情况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是如果是在非同一控制下的免税合并中取得的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此时应该调整合并时确认的商誉的金额。
小梁老师,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里的非同控企业合并和权益法核算, 是不是都有一个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和占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去比较, 对价大于份额,是商誉;对价小于份额,是营业外收入。 然后非同控企业合并的成本法核算长投,初始投资成本,就是按付出公允价值确认,差额不管是商誉还是营业外收入,都不需要做处理,合并报表才有这个差额的体现。 权益法核算长投,确认初始投资成本的时候,比较之后,对价小于份额,要调整投资成本,增加营业外收入。 是这样区分的吗?
非同控企业合并编制合报的时候 不是用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3公)和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抵销 然后出现了商誉 可为什么多次交易分布实现非同控 是用合并成本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比较 确认的商誉呢?不应该是个别报表的长投吗?
底稿中对母公司的长投做调整分录是不是下面这样的? 1. 对初始确认的长投进行调整: 借 长投 贷 投资收益(如果是权益法长投作为对价,公允和账面价值差额) 贷 营业外收入(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2. 对长投后续计量的调整,之,分红 借 投资收益(子公司分红*持股比例) 贷 长投 3.对长投后续计量的调整,之,净利润等(假设都是利得) 借 长投 贷 投资收益(子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 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其综*持股比例) 贷 资本公积(子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持股比例) 然后,把调整后的长投跟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 借 实收资本 借 资本公积(公允价值调整后的) 借 其综(公允价值调整后的) 借 盈余公积 借 未分配利润(公允价值调整后的) 贷 长投(个别报表长投+进行前面那些分录调整后的) 借 商誉 (或者 贷 营业外收入) 贷 少数股东权益(差额) 老师,我上面的分析对吗?
老师 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不是3%减按2吗 为啥都用1啊
老师,请问税务系统财务报表只需要3个月出一次吗,做账是每个月都出是吗
老师,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等于利润表的哪个数据?
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经出审计报告,这个记什么会计科目?借: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 完工后转开发产品?怎么算完工?正式的评估报告?还是……
建筑公司:我们是专业分包的公司 分包方干活给我们开发票 我们都是以代发工资形式结算 这样可以吗 不走公户 每个项目都是
快账软件只能网址登录吗?
请问有销售收入,但是还没有成本票回来,月末暂估成本的时候分录是怎样的
甲方(债务人)、乙方(原债权人)、丙方(债权受让人),我们是丙方分包了乙方的劳务,乙方给甲方开1000万工程款发票,甲方付乙方本应付1000万,但现在只有700万款跟价值300万房子,而我们分包了乙方的劳务,又将这价值300万的房子给我们了,我们三方需要签债权债务清偿协议,我们也开300万发票给了乙方,后边这300万不再走账了,这样对我们也就是丙方有税务风险吗?
1、老师:下面这道题,转让不动产为何是9%的税率,不是13%吗? 2、另外为何不减当时购进时成本和契税? 3、老师可以帮忙总结一下转让不动产以及建筑什么情况下13%、9%,什么情况下用5%税率和3%税率。 什么情况下建筑和房地产用差额?
括号1里的内容是啥意思
成本法不用吗?
成本法不考虑的,成本法直接用支付的对价确认。 权益法才存在商誉 和负商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