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底稿中对母公司的长投做调整分录是不是下面这样的?
1. 对初始确认的长投进行调整:
借 长投
贷 投资收益(如果是权益法长投作为对价,公允和账面价值差额)
贷 营业外收入(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2. 对长投后续计量的调整,之,分红
借 投资收益(子公司分红*持股比例)
贷 长投
3.对长投后续计量的调整,之,净利润等(假设都是利得)
借 长投
贷 投资收益(子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 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其综*持股比例)
贷 资本公积(子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调整后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持股比例)
然后,把调整后的长投跟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
借 实收资本
借 资本公积(公允价值调整后的)
借 其综(公允价值调整后的)
借 盈余公积
借 未分配利润(公允价值调整后的)
贷 长投(个别报表长投+进行前面那些分录调整后的)
借 商誉 (或者 贷 营业外收入)
贷 少数股东权益(差额)
老师,我上面的分析对吗?
我分析的有些地方是有问题的
大体思路没有问题的,细节可参照图片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