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振田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并且事实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到庭,也便于判决的执行。鉴于合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履行过程中,由履行地法院管辖有利于法院审判活动的进行。 (2)不支持古都公司解除的请求,振田公司因不可抗力导致迟延发货,履行期内古都公司未进行催告,履行期后签署了验收合格说明。具体依据如下: 一般的法定解除权《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5种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解除权,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方有证明责任,证明不可抗力已发生;及时通知了对方;不可抗力并非发生在迟延履行时。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种合同的解除要求发生在履行期届满之前,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合同解除后,非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这里强调的是迟延履行的是主要债务和非违约方必须作过催告,而违约方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不履行,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项规定中迟延履行的债务,未必是主要债务,但违约的程度要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此时非违约方享有解除权。 以上四项中1、2、4项要求已构成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非违约方不须经催告即可解除合同,而第3项则要求必须经过催告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卤菜加工店购进的调味品和新鲜的鸡鸭各进入什么科目,加工好后的卤菜记什么科目
老师,请问一下注册资本50万,能随便零散打吗,例如:今天打1万,明天打8800,下次再打7500,加起来5年内凑够50万,这样可以吗?
盈余公积,以前的会计如果没有提,账上又有未分配利润,我们新接收的会计要不要做处理呢?
老师。这两道题目的A有什么区别吗?
@董孝彬老师,别的老师别回答,老师,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减去的10又回来了,那账面价值还是100,对了吗?
老师,请问一下股东个人卡打了13980元到公户里,摘要上写了“转账”,没有写投资款了,这种能做实收资本吗?
老师没有账套有电子税务局的报表怎么建账
老师您好,请问当月报当月的个税,怎么改成当月报上月的呢? 是将三月份个税0申报吗?
学堂有没有代理记账会计的课程? 有点不懂代理记账会计怎么结转成本的?
老师好,公司是认缴的,工商年检的时候实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时间该怎么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