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租赁开始日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2、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①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由于或有租金的金额不确定,无法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其进行分摊,因此在实际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满时,承租人通常对租赁资产的处理有三种情况: (1)返还租赁资产。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应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如果期满没有续租,根据租赁合同要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在承租人享有优惠购买选择权时,支付购价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其他明细科目。
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事项及会计分录,以及审核融资租赁发票的注意事项。
题目:1.融资租赁协议主要内容: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咨询手续费45万元(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一次汇入达迪租赁账户内),租赁期间:3年;租赁支付方式:每季支付;租赁起租日: 2017年9月4日;租赁截止日:2020年9月3日;租赁计算方法:等额年金;租赁本金: 1000万元;租赁物残值:200万元;租赁年利率:6.1%。 问题:计算2018年租金、利息和2018年末剩余末归还本金根据租赁合同信息,运用融资租赁计算表,一年按360天计算,计算星科能源公司2018年每季度需要支付的租金和利息以及2018年年末剩余末归还本金
你好,甲方为融资租赁公司,乙方为承租方,乙方的机器设备在甲方名下,丙方:我,要购买这台机器,想与甲方签买卖合同,但甲方表示签买卖合同需要拿票点,让签代偿协议,是怎么回事,我应该注意什么
固定资产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老师
建筑企业进项占比怎么计算, 进账多了很多。项目是亏损的。需要分析。
请问一下自然人每个月有工资收入,如果办个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有没有影响?
9月说全员社保,公司都没有收入,老板就一个人,每个月公账没有进出,还要给他申报个税吗,报多少收入呢
老师, 我们店租每年店租20万,合同我签5年,实际交3年就行,可以享用5年时间。 第一年第二年第四年交,第三年,第五年免租金。我可以用60万平均摊5年每年12万,然后第一年交20万租金其中8万作预付款吗
A公司给B公司提供技术开发,A公司这部分人力成本直接外包给B公司可以么,需要什么条件;
这个10%是什么?怎么来的?
老师,麻烦问下?服装设计及生产企业公司(定制类的企业) 生产成本怎么核算比较合适?
老师,麻烦看下这个189题,没看懂为什么还要用12月31日的即期汇率算一次
请问老师:我们公司22年1月至25年8月账务经过审计,审计报告出来前给我们了一些整改意见,有些是资料不全,有些是调账未用以前年度损益科目。那我应当将22-24年应整改的科目是放在原账套年度更正还是全部放在25年9月份更正?
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事项呢?
1、租赁物 合同应规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以及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保管、维修、有关税费的支付和保险等事项。在选择租赁物和出卖人时,出租人一般应由承租人自由选择和依赖承租人自己的技能确定租赁物,这样,出租人就不承担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责任。租赁物应由出租人出资购买。合同还应规定出租人拥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包括转让条件、对价、转让时间等。 2、租金 出租人应注意与承租人约定租金金额和租金构成:一般为租赁成本加上以租赁费率计算的利息,另外还应约定租金支付限期、方式和币种。如当事人未约定租金,则一般应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3、租赁期限 一般以月为单位,并应明确规定起租日。 4、合同的担保 为保证承租人依约支付租金,履行合同,出租人一般应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第三人保证、自有资产的抵押或质押等。出租人应针对担保合同审查担保人主体资格,担保合同的内容及效力,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登记,以使对合同的担保确实有效。 5、合同的解除 解除条件一般应包括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承租人主体资格的消失、承租人已明显丧失交纳租金的能力等等。 6、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机构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处理合同争议。当事人如无管辖协议,应由被告所在地或租赁物的使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