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的,免租期是根据原值计算的

公司是商管公司,向个人租入房子(有一段时间的免租期),再转租出去,那免租期的房产税是根据房产原值按1.2%计算吗?
2021年公司的房产20000平方米,房产原值是2000万,其中有3000米出租出去,年租金90万,那我是不是既要从价计征也要从租计征。(从价计征70%)计税公式为 (2000/20000*17000)*0.7*1.2%+90*12% 这样算对吗
房地产公司商业出租给个人,疫情期间政策是不是要免收租金?免租金的话对应的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也不可以不像税务局缴纳 ,是根据什么政策 。
1月份我们公司出租了一部分房产,2月份开始就没再出租了。那么计算房产税(从价计征)是1月份减掉出租的房产原值来计算房产税吗?2月按原来的房产原值计算房产税?假如房产原值1千万,出租房产原值500万,那么1月是(10000000-5000000)*0.7=3500000*0.012=42000/12=3500。2月开始是按10000000*0.7=7000000*0.012=84000/12*11=77000。最终应该是交3500+77000=80500的房产税(从租计征)吧?
公司房产税是按照从租计增缴纳,租赁期限是2022年11月-2026年12月,总租赁金额为1500万,然后2022年11月-12月,是免租期,然后当时房租产权证没有下来,没办法缴纳房产税,等到2023年5月份的时候拿到了产权证就立马去核定房产税了,也就是说房产税是从2023年5月开始按照租赁合同金额的总金额按月进行核定缴纳的,但是现在出现一个问题,需要我们补缴这个2022年11-12月份的免租期间的房产税,这个期间的房产税是按照原值缴纳?按照原值缴纳的话,又出现一个问题,房子是自建的,当时2022年11月的时候还没有完全完工的,很多附属工程都是23年才完工,所以这个按原值缴纳的话,是不是只能按照当时22年11月的在建工程的原值作为计税依据呀?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的政策是什么,截止到什么时候
建筑劳务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如果取得100元材料费专用发票,税费13元,价税合计113元,是专票,那是不是需要13元进项税转出再入成本?
债券的票面利率等于报价利率。债券的有效年利率也不等于折现率。感觉这个债券有效年利率没啥用?
一般纳税人购进电脑时候是普票入账固定资产,现在卖出去按照几个点申报纳税
老师,季度交印花税的取数,折旧费,差旅费,加油费,工资,社保费这些应该不用交印花税的吧?
各位老师大家好,公司一直没有成本发票,怎么入成本账,老师指点一下
11月份的征期已经结束了,但是11月份也没有进项票,但是我忘记勾选了,怎么处理
各位老师大家好,财务三大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可以详细解析一下吗,谢谢
老师,我们有个员工10月20号休产假了,我们是11月发放10月工资,10月工资扣11月社保。她休产假后,公司还继续给她买社保至明年4月份,单位部分公司承担,个人部分她自己承担。我们领导让从她的10月工资里面预扣12月至明年4月份社保个人部分。由于大病医疗保险我6月至12月漏申报和缴纳,我这个月补申报和补缴纳了,所以她的10月工资预扣的社保个人部分,少扣了6-12月大病医疗保险个人部分7元(每月1元),记少扣了明年1-4月的(4元)。我是不是得让她下周一把这7元+4元=11元再转到我们公司对公账户上?
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吗?
计算公式是: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吗?如果免租期是6个月,那就再成0.5?免租期是18个月?就再乘以1.5?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吗?是的公式是正确的 你这个是按照年度征收,您这个1。5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免租期只有6个月,也就是半年,那是否在公式上乘以0.5?如果免租期是一年半,公式乘以1.5?
是的,按照这个公式*0.5.我的意思按照年度申报,后面不要*1.5,以年度时间为口径
那申报期呢?在合同签订的当年内申报都可以吗?
申报期要看你税务所在地的规定,是季度,还是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