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可以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政策,只享受餐饮服务免税政策
我酒店是综合型酒店兼营住宿和餐饮业务,在国家出台了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后,考虑到公司的实际经营模式,可以放弃享受住宿服务免税政策,只享受餐饮服务免税政策吗?
就是酒店餐饮,住宿服务业,然后是今年不是享受免税这个政策,但是呢,我们有一个月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我们税也交了下个月,然后我们就没有开增票直接开的普票就享受了这个免税,你说这种可以吗,还是说一旦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下个月即使不开聚也得都得交税。
位于甲市的一家餐饮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2021年11月发生下列业务:(1)进口一批西餐调料,该企业按照海关填发的税款缴款书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1.35万元。(2)购入一批罐头,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80%用于企业经营,2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3)从蔬菜批发市场购进肉、蛋、蔬。菜,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合计40万元。(4)该企业当月取得现场餐饮收入含增值税金额127.2万元;现场制作食品外卖和送餐,取得含税金额26.5万元。(5)该企业将一间位于乙市的“营改增”后自建的门面房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收取含税租金21.8万元。问题:实际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考虑加计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