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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用进项税转出,什么时候用视同销售

2020-10-01 23:4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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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1 23:49

您好,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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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01 23:50

您好,视同销售,供您参考。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 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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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2020-10-01
你好,比如你们平常有销售A产品,那么A产品就用销售价格 B产品是刚刚上市的产品,市场上没有类似的,那么就用成本价
2021-03-21
你好,如果是自产的用于视同销售,是用售价,如果是外购的用于视同销售,是用成本价
2021-05-14
同学你好, 外购货物用于不能抵扣的项目,比如集体福利,免税项目是需要做进项转出 如果取得红字发票,是需要红字冲减进项税额;
2021-08-06
你好!对于不能抵扣的用进项转出。如果分录做错了。就红字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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