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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是不是专票和普票的金额加在一起,

2020-10-05 16:1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0-05 16:16

同学你好,是的,是加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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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748 追问 2020-10-05 16:17

申报的数是价税合计的那个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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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05 16:19

同学你好,是的,是含税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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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748 追问 2020-10-05 16:21

好的,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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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4748 追问 2020-10-05 16:23

含税成本包括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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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05 16:24

同学你好,您看下这个内容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第三条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第四条按规定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费额: 应扣缴费额=支付的广告服务含税价款*费率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二条规定: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娱乐服务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 娱乐服务应缴费额=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3%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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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是的,是加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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