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再交税了这个,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2、支付红利时 借:应付股利 贷:现金 小准则,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2、支付红利时 借:应付利润 贷:现金

老师你好,个人独资企业直接把利润转给老板时如何做会计分录呢?转给老板时还需要缴纳什么税吗?(这笔利润已经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老师,个人独资企业交了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老板把利润转到自己账上,还需要缴纳分红税么?
大家好 请教一下 一个合伙企业A投资了一个B公司 投资产生利润时 , B把利润转给A , A需要开发票吗?需要交什么税呢? A有三个股东 ,这笔利润是直接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然后就可以直接分红吗?
老师,您好,请问下个体户企业年末有未分配利润在贷方,现在已经缴纳了经营所得个税,那么现在法人要把已经交了个税的这部分利润转给自己,从交税到分配利润怎么做分录呢?
老师你好,个人独资企业缴纳完个人经营所得税后分配利润给股东还要缴纳分红税吗?
公司不申报法人公司可以吗
你好,老师,接了个培训机构,工资直接计入成本,不计提,按照收付实现制来处理账务,A员工应发7000,社保公司部分500,个人部分400,公积金公司部分300,个人部分300。因为员工业绩做的好,所以给员工的福利是社保个人部分公司全额承担,但是公积金公司不承担,也就是公积金每个月的600元全部从工资里扣除,9月份员工实发工资为6400元,请问这样的话,我账务怎么处理合理点?@云学堂答疑-邵老师
老师 25395221.15的千分之二是多少
公司当月发当月工资可以吗,让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零
运费怎么有这六个点,有些9个点?有啥区别
我们厂是生产匹克球和匹克球拍,老板要我做好成本核算,写一份会计方案出来,怎么写?目前厂里只有我一个会计,以前也没招过会计。
老师,请问这个公式哪里有错误?
费用票今年的发票能留着明年再入账吗?
财务的身份也可以申请数电发票吧
老师,没有库存怎么在不动资产金额的情况下增加负债
老师,个体工商户要做会计分录吗?还是缴纳税就可以了?
分红做上面分录就可以,你之前交过个税了,不需要再交转出的时候
老师,开票后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呢?怎样做会计分录呢?我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账很陌生
和一般公司是一样的,要是查账,也是看是不是产生利润才交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差不多查账话,核定这个是不超过核定是按核定,超过定额是按实际,这个核定是咋算你可以去参考下这个深圳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深圳市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经营所得核定征收纳税人范围 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核定征收“经营所得”项目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以及虽未取得经营证照,但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持续生产经营的个人纳税人(以下均简称纳税人)。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明确的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原则上不得采取定期定额、事先核定应税所得率等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定率征收。 (一)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见附件1)执行。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其中涉及合伙企业的,应当再按照分配比例,确定各个个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2.应税所得率的标准按《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见附件2)执行。 3.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三)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1.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 = 收入总额×核定征收率 收入总额为不含增值税收入额。 2.核定征收率的标准按0.8%执行。 三、按照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采取偷税手段隐瞒收入额或者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个人所得税进入税务检查程序的,税务机关对采取定期定额征收的纳税人依照附件1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对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纳税人依据附件2规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额,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按照原有规定多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退抵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2.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5日 附件1: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序号 月度经营收入 征收率(%) 1 10万元(含)以下的 0 2 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的 0.8 3 30万元以上的 1 注: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按照月度征收率表换算为季度征收率表 附件2: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 应税所得率(%)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0娱乐业除外);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 5 90娱乐业 20
核定一般是有季度不超过30万或者是不超过多少万免经营所得个税的这个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