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主要交接的东西的话是记账凭证,总账,明细账,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还有就是电子税务局密码什么的

老师,我们之前请代理记账公司的,现在想拿回来自己做,需要对方提供哪些交接资料?
公司外账原先是交给兼职会计做,现在想拿回来自己做,请问要怎么交接,该交接的明细有哪些?
公司之前请的代账会计,现在想接过来自己做账,应该怎么交接?
公司近五六年外账都由代理记账做,现在要拿回来自己做。交接资料有哪些?有什么要注意的?
请问老师,以前请的代账公司现在想拿出来自己做,要交接些什么东西?
老师,我想咨询一下浙江双免个体户政策:我既开了专票,也开了普票,但合起来不超过10万,我是不是可以享受个税减免政策不需要交个税的,只需要缴纳专票税额就行?
想咨询下:税务检查,一般涉及几次?比如第一次,专管员沟通;第二次,专管员,所长沟通。第三次,这个是什么级别?每次都隔多久时间,有了解的老师吗?
请问,企业的分公司 营业执照可以增不动产经营租赁吗
假设C公司成本价5万元,售价10万元,A收取利润的20%,B收取利润的80%,A和B各承担成本得一半和税的一半,请问A和B分别需打多少钱到C公司?请写出计算逻辑,谢谢
老师:我公司12月购买固定资产对方给了200万专票,但是目前公司用不上这么多进项税额,请问我是不是只需要账务把进项做待认证进项税额,税务申报不勾选这张发票就行?这张发票是否可以等销项多了再勾选,有没有时间期限和税务风险?
老师,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承包的清包工项目能往外分包劳务嘛?
老师年底做账需要注意什么,需要怎么跟客户沟通好了解好
请问老师,法人打的往来款,过几天原路返回了,备注了往来款退款,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做?
请问分公司营业执照可以增不动产经营租赁吗
董老师 您在线吗?有问题想咨询。
老师能否说得详细一点,或者有哪些细节需要特别注意的,我下个月就要跟外账那个交接了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六、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七、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八、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九、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十、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