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就是提示付款拒付 ,可 以向你的所有前手追索
逾期提示付款”动作之前,在票据提示付款期内有发起过正常的“提示付款”申请。这种情况假如承兑人拒付,则票据状态为“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所有人)”怎么处理?可付款银行又不让我点追索?怎么办?谢谢
商业电子承兑汇票到期一年半了,提示付款,承兑方拒绝付款,我可以行使追索权吗
商业承兑:提示付款已拒付(可拒付追索,可以追所有人) 这个是什么意思呢
请问商业承兑汇票显示拒付追索待清偿,是什么意思
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状态是“背书已签收”是什么意思?“结束已结清”是什么意思?“拒付追索待清偿”是什么意思?“背书待签收”是什么意思?背书已签收是否代表付款了,怎么才晓得是否付款?
储户于2020年5月10日开户存入整存整取定期存款50 000元现金,存期3年。挂牌3年期存款利率为4.25%。2020年11月10日储户要求取款20 000元,其余续存。当日银行挂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3.05%。 要求: 1)计算储户取款时银行应支付的利息是多少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分位) 2)编制储户取款时的会计分录
宏达公司2023年1月1日,以折价1150万元购进安源煤业的债券,面值1200万元,票面利率为6%,债券期限5年,一次到期还本付息,公司将其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折价的摊销,实际利率为7.1%,制作折价摊销计算表,计算每年的摊销额。(1)做出购入时的会计处理;(2)做出计提财务费用及每年摊销折价的会计处理;(3)做出到期回收本息的会计处理;老师,需要写会计分录,谢谢解答!
宏达公司2023年1月1日,以折价1150万元购进安源煤业的债券,面值1200万元,票面利率为6%,债券期限5年,一次到期还本付息,公司将其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折价的摊销,实际利率为7.3%,制作折价摊销计算表,计算每年的摊销额。(1)做出购入时的会计处理;(2)做出计提财务费用及每年摊销折价的会计处理;(3)做出到期回收本息的会计处理;
公户的钱不够发工资,也不够交社保了要怎么办??
红冲发票怎么下载??北京税务局
老师医院免增值税那附加税月不用加啦吗
你好,我是个人独资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为什么减除费用不给扣除
老师我们医院开了1年企业所得税可以免税吗
老师。就是新成立的医院有三年免税吗
新开账户,个人转账到公司账户支付手续费,怎么做账
这个是在网银操作还是
我们是农业银行的公户,这个是电子商业承兑
当发生商业承兑汇票拒付情况时,持票人应取得相应的拒付证明。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存在先后顺序的。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的第一顺序权利是票据付款请求权,即向汇票的承兑人或其他付款义务人,如参加承兑人、参加付款人、担当付款人、预备付款人、保证人等,请求按照票据上记载金额的全额付款的权利。只有当汇票的承兑人或其他付款义务人拒绝承兑或付款时,持票人才有权向其所有前手行使第二顺序权利——追索权。因此,行使追索权的一大重要前提就是取得承兑人或付款人出具的拒付证明。 那么,拒付证明是什么呢?根据《票据法》第62、63、64条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可知,持票人提供的以下证据能够起到拒付证明的作用,具体包括: 1、承兑人或付款人出具的拒绝证明或退票理由书; 2、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承兑人或付款人破产的有关司法文书; 3、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承兑人或付款人失踪、死亡的证明或法律文书; 4、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承兑人或付款人终止业务活动的处罚决定; 5、公安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或下落不明的证明; 6、公证机构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 7、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证明。 拒付证明是持票人向前手主张追索权的最重要依据,尤其是当持票人的前手具备履行能力而承兑人不具有履行能力时,是否取得拒付证明更是决定了持票人最终能否获得偿付。 在实践中,持票人往往遭遇的情况是承兑人或付款人不愿出具拒付证明,在这种时候,除了应当保留相应的录音录像等资料外,最稳妥的方式就是要求公证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公证。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拒付,如何行使追索权,做好这7点是关键 直接在系统里点追索就可以了,《票据法》第61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第62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65条,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