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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2019年付了一笔代账服务费1200。对方不给我公司开票,现在叫对方开,对方说是2019年的不开了。怎么办?

2020-10-28 09:2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0-28 09:29

您好,是可以开的,就是可能需要补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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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9208 追问 2020-10-28 09:37

不滞纳金是什么意思?是对方一直不给我公司开,我现在追问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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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0-28 09:40

您好,对方可以开,以前业务没开发票,现在也可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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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可以开的,就是可能需要补滞纳金。
2020-10-28
同学你好 你们计入营业外支出 汇算清缴调增
2022-11-30
同学你好,这样的话 你把预付账款转入管理费用吧 不过 这个没有发票 所以费用的话 企业所得税税前不能扣除哦
2020-08-29
同学您好, 没有发票,或丢失可用复印,也可以付款清单收据正常做账,影响的是不能所得税税前扣除,要调增
2023-12-1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相关规定,属于因开票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证实支出真实性的一些资料,其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资料如下(前三项为必备资料):(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所以,企业如果是善意取得走逃(失联)企业的发票,在被税务局要求协查时不要惊慌,只要准备好以上资料,证明自己与对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资料完善,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情形,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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