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不是,你们在哪个区经营就去对应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开证明

铁柱要申报一个人才项目,项目要求提供单位全职证明+工资单+税单,这些都有。问题在于,他信息借给同学的一个公司,税单显示,铁柱在这个公司所在地区,每个月也有“工资收入”。(实际没有签合同,更没有发工资),很担心影不影响对全职工作的判定,就是对打出来的个人所得税税单有疑问,怕报上去会不会出问题,要求证明全职在单位,文字材料已经有了,税单多出一处异地“正常薪金收入”铁柱没有和同学公司签合同,他在本单位一切正常,合法。就是借信息给同学公司用了
我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的调查,要求提供资料,其中有一项是说场地证明(房产证、租房合同、社区出具证明),社区出具证明这个是主要是在小区办公才需要提供的资料吗?
我单位于2018年找了个人运输,对方提供的发票,在2020年被认定对方虚开,但是我们不知情,因为我公司是A级纳税人,所属区的税务局让我公司做了进项转出和成本红冲,但是本周稽查局又来找我们,说要证明自己是善意的才能不罚款,我公司是高新企业,不能有行政处罚的,请问老师这个能被认定为善意吗? 二:在自查过程中我公司发现还有一次运输发票,也是个人提供的发票,现在对方联系不上了,纠结要不要主动转出?如果主动转出,是去改当期增值税申报记录和当年汇算清缴,还是在本月进项转出和成本红冲,更有利于我司?还是等出事了再做处理?
审计说明:(1)银行函证的范围是甲公司2019年12月31日仍在使用的所有银行账户,包括有余额和余额为零的银行账户。(2)项目组成员B携带询证函在甲公司财务人员C的陪同下前往该银行办理跟函事宜。具体办理时,由财务人员C与银行相关人员D到后台核对后加盖银行公章,然后交给在业务大厅等待的项目组成员B。(3)该银行回函显示甲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漏记了2019年12月31日从乙公司汇入被函证账户的500万元。财务经理解释,已按乙公司要求于当日将该笔款项汇给另一家公司,该笔款项己不存在,所以未人账。审计项目组认为解释合理,无需实施其他审计程序。(4)选择函证方式时,项目组仅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考虑采用消极的函证方式1)重大错报风险评估为低水平,2)没有理由相信被洵证者不认真对待函证,3)预期不存在大量的错误。(5)有13个不同地址的被询证者的回函邮戳显示发函地址相同。甲公司的解释是这些客户处在同一地区,该地区只有一家邮政局。审计项目组认为解释合理,无需实施其他审计程序。(6)客户回函表明函证截止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商品,截止日欠款余额为0,甲公司提供了截止日的发货单、销售发票,证明当日已发出商品。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显示甲公司负责商品的运输,但运费由客户承担。审计项目组认为回函差异系由时间差异所引起的误解,不必建议甲公司调整。要求:针对上述审计说明第(1)至(6)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
老师,我咨询一下哦,我们公司成立的时候是在A地区,现在实际经营在B地,租赁的B场所因为房东(公司)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也还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目前都是框架协议,房东公司还有尾款没有付清),具体房东公司和开发商之间要在明年6月份才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并在付完尾款后才能拿到房产证。那我们从现在到明年6月,不去办理这个注册地址变更会有影响吗?因为工商局那边说办理地址变更必须要有房东的房产证和购房协议(二选一),这两个资料都得明年6月份才能拿到。
刚接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本月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有存在不开票的代收代付部分的款项,如果填写到申报表跟开票系统对不上,请问这部分要不要填写到申报表?属于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方式
刚接手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本月申报增值税的时候,有存在不开票的代收代付部分的款项,如果填写到申报表跟开票系统对不上,请问这部分要不要填写到申报表?属于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
您好老师,土地使用税开始缴费时间就是土地出让合同买下次月开始,结束时间那个条件
小微企业资产5000万/营业利润300万
#提问#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母公司的盈利比较好,利润多,怎么通过合法途径,把母公司的款转入子公司呢?
老师,我想问下,长期股权投资里,新准则下,非同控的审法评费是计入初始投资成本吗?
请教老师,关于2024年7月1日前注册的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是怎么规定的
老师你好,我在填写长期资产关联表的时候,填写原值按发票上面填写,合计97万,但系统提示应大于500万,还有调整日期不能为空,可是我们这两台车合计就是这么多钱啊,难道是500万以下不用做关联吗?
#提问#老师,您好!如果分公司的员工底薪在分公司发,但是提成通过总公司发,在总公司报个税,这种做法是否可行?
老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销项用为用结转呢,
那对方要求我提供年度报告19年的,那我直接从工商年报系统那里打印出来吗?
嗯,直接打印出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