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们不知情也给付了相应对价是可以认定为善意的 只是联系不上,那发票是否有问题呢,如果没有的话不用做什么,发票有问题你们就在本月进项转出和成本红冲
老师们,公司在15年与上游客户签了106116元的合同,并在2015年11月份开具了106116元的普通发票,在2016年7月份我们支付了50000元,2017年支付了26116元,但是我们翻看15年和16年的账套及记账凭证,我们3个财务都没有找到106116元的发票,也没有当时支付的50000元和26116元的银行付款凭据,但是这两张付款凭据我们重新可以打印出来了,可是那个106116元的合同我们也找不到,我把对方发给我的合同及发票打印出来让老板看了,老板也找不到这106116元合同及发票,老板记得这笔业务也是合同签字的,现在这家公司正在接受审计查账,要求我们签字确认还欠他们这个公司的3万元,我们没有找到自己的原始凭据我们不能签字,老板的意思是看他们这个公司能不能给我开个3万元的发票等资金周转开的时候还清这笔欠款,但是我们现在账套软件银行余额与实际网银账户余额是一致的,如果我们从公司基本户出这个钱我们没有3万的发票,而且前期的账套里并没有挂这个上游单位的3万欠款,连这个公司供应商名称都没有的,老师们能否给我一个处理的办法呢?
我是做超市财务费,我现在有个问题,我的商品A是联营的,就是拿过来卖,我超市不用管A的库存,只是按照A每月的销售额的20%来确认我自己的收入,我的商品B与A唯一不一样的地方是,B我需要管库存数量,但不需要看库存总金额,这个时候A商品的公司被称为联营供应商,B的供应商则被称为代销供应商,对于这个A与B商品的做账方式,我咨询过税务局,税务局的解释简单粗暴,他们说A与B不属于受托代销商品,也不用那么复杂,因为我虽然都会提成20%,但是另外80%我会返还给供应商,其实这80%就相当于是我付的进价,与普通商品购销不一样的是,别人先买进来在卖,而我的A和B是属于先卖了再买进,说他们其实也是我的商品,税务局的解释颠覆了我的会计知识,而且我看我公司的进销存系统,联营和代销商品居然都有销售成本,而且这个成本还都是那返还的80%,系统的负责人说,谁说联营和代销没有成本结转,产生了收入就必须有成本配比,而且主要是商品售卖时是我来开全额税票,不是供应商开,所以商品我买了,票我开了,跟正常的商品购销不是一样的吗?税务局的解释和我公司的系统不谋而合。我还是觉得是不是我哪里想错了,按照受托代销去做
老师们,我在一家家族企业工作,2020年7月入职的,这家公司是2005年成立的,属于工程检测服务行业,我这半年时间里已经把这公司内部存在的问题都提出来并写出了财务管理制度,但问题是这个公司现在租的是个人住宅楼,所以财务部与结算部合在一个房间也是为了对账方便,可财务总监是老板的亲侄子,却是一个非会计专业的人,而且他不止监管财务部结算部,还有其他科室,他是按照自己的那套方式主要负责与挂靠我公司的那30几个人的结算,这么多年公司已经换了3任会计了,问题就是出在这所谓的财务总监上了,他的做法让各方面的账很乱,内部人员预支出去的钱无人及时要票,累计现在近600多万的预支款,好多都联系不上,既要不来钱也要不了发票,于是他就找外挂人员或者自己内部比较信任又没有买社保和交个税的人大量地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承担税金,让后把钱转给这些人再让他们转到出纳那边就是所谓的内账
我单位于2018年找了个人运输,对方提供的发票,在2020年被认定对方虚开,但是我们不知情,因为我公司是A级纳税人,所属区的税务局让我公司做了进项转出和成本红冲,但是本周稽查局又来找我们,说要证明自己是善意的才能不罚款,我公司是高新企业,不能有行政处罚的,请问老师这个能被认定为善意吗? 二:在自查过程中我公司发现还有一次运输发票,也是个人提供的发票,现在对方联系不上了,纠结要不要主动转出?如果主动转出,是去改当期增值税申报记录和当年汇算清缴,还是在本月进项转出和成本红冲,更有利于我司?还是等出事了再做处理?
料宏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出包方方式建造一栋厂房,与之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9年11月2日,与乙公司签订出包协议,按协议规定宏华公司支付乙公司工程款。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8万元。 (2) 2019年12月1日,工程开工,宏华公同按协议约定支付乙公司工程进度款,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80万元。 (3) 2020年1月20日,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宏华公司按协议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72万元。宏华公司对该厂房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率为5%。 (4) 2020年2月1日,工程验收合格。 (5) 2024年1月9日,宏华公司发现该厂房有部分墙体 发生脱落,有可能产生安全问题,随即宏华公司开始对该厂房进行更新改造。改造过程中发生人工薪酬4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60万元;领用本企业产品一批,该批产品成本300万元,市场价为350万元。 (6) 2024年6月22日,厂房更新改造结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宏华公司重新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30万元,同时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 (7) 计算2024年该项固定资产应计的折旧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没有任何跟体育有关的,单纯的想考,允许吗?
北京科云股份有限公司本年直接向灾区捐赠500万元,本年扣除捐赠支出后的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没有其他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现有两种筹划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直接捐赠500万元给灾区方案二:通过红十字会捐赠500万元给文区。求方案一和方案二的应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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