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后面的话,你就根据你之前的这个总合同里面的这个金额来进行登记啊,那么你最开始登的时候是合同金额,比方说100万收了20万,另外还欠了80万,那么你后面支付的时候就是减少这个80万的应收呀。
想知道财务的一项结算台账怎么做? 目前的情况,公司是国企,管理城市服务,代收该项服务收到的款项,再缴给财政。 合作单位在结算这笔款项时,会提供资料写上:应收金额、实收金额、差额(这个是政府另外买单,给市民的优惠,不由我司经手)、未结算金额(特殊情况会有部分款项延迟结算,合作单位会给说明的)、扣除(这一块是合作单位收的手续费)、实付金额(合作单位在结算完,扣完手续费才吧余额打给我司)。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这笔款项,有做台账,但之前的台账只是简单记录收入支出余额,如果需要更规范的话,台账是否要将应收、差额那些纳进去? 请看图片
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付款台账,合同总的付款登记了,后续付了几次款怎么登记啊?莫非根据出纳给会的的单据来登记吗?还有销售台账、付佣金台账、退客户定金、押金台账该怎么整合成同一个台账?
老师我想问下我们卖车的,然后这个月进项不够让老板下面其他店开了几台车发票进来,然后做了合同先预付5万块押金给对方公账上,我们打算这两个月里面把这几天车再还给对方,现在是这个情况,对方月底开的6台车给我们进项抵扣了,然后现在对方公司卖掉了这这6台车的1台车,那我们要高开一点发票金额开给对方吗?其次对方卖掉了这开给我们的6台车里面的1台车,那我们现在开还给对方1台车,那这台车款他们打给我们对公吧?不然开出去发票实际没进账,不合理吧老师?该怎么弄才好
企业名称:北京光明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光明;企业地址及电话:北京市光华路53号,010-888888企业所属行业:制造业(生产销售微波炉,出厂不含税单价为500元/台,成本为400元/台);开户银行及账号:工行光华路分理处3301022009011503954;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0000010001K。2021年8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1)1日,向当地某商场销售微波炉500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不含税)为500元/台,销售额250000元,并约定对方10天内付款可享受不含税价款5%的现金折扣。对方于1月7日付款,于是在结算时,给予该商场5%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2)8日,销售400台微波炉给外地某客户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226000元。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436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为4000元,税额为360元,该外地客户款项未付。(3)9日,拨付2台微波炉给本单位职工使用,未开具发票。(
企业名称:北京光明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刘光明;企业地址及电话:北京市光华路53号,010-888888企业所属行业:制造业(生产销售微波炉,出厂不含税单价为500元/台,成本为400元/台);开户银行及账号:工行光华路分理处3301022009011503954;纳税人识别号:91110100000010001K。2021年8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1)1日,向当地某商场销售微波炉500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不含税)为500元/台,销售额250000元,并约定对方10天内付款可享受不含税价款5%的现金折扣。对方于1月7日付款,于是在结算时,给予该商场5%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2)8日,销售400台微波炉给外地某客户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为226000元。支付运输费用价税合计436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为4000元,税额为360元,该外地客户款项未付。(3)9日,拨付2台微波炉给本单位职工使用,未开具发票。(
现在还可以报销2025年之前的发票吗?(2020-2024年的发票)
老师:公司是建筑业,但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开专票,税费是几个点?
买电脑,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显示杀毒软件价格,但结算时,对方将杀毒软件作为赠品,不需要我方支付。对方发票如何开具,我方如何记账
领导要求,要进行科室的成本核算,那么现在就涉及水电费,水电费这块的话,后勤提供给我们财务这边的数据就是一个整的针对我们单位的数据,那么这个能不能根据科室的收入占比来核算科室水电费的成用占比?
你好老师,我合作社做账时把一笔花椒树赔偿款做成手续费了,是现金支付,分录怎么做?
@郭老 师,@董孝斌老师就是因为我们雇的山上的工人伐木嘛,然后山上有一个包工头,然后想把工人的工资打到这个工包工头的卡上。然后工头给工人付款,几万块钱,怎样规避一下税务风险啊?事务中应该怎么操作?还有我们如何给他申报税费?涉及什么税种?
财务杠杆系数分母上如果有优先股股息需不需要减去
老师在吗?一直有个个税申报问题没搞明白,好困惑啊,能不能帮我解答一下?
老师,项目9月办理了外经证,按开票金额预缴税款。然后9月发票开的有问题,现在要冲红,到10月份开,这个预缴税款还能用吗?还是要找税务退回?
老师:公司是建筑业,1到9月的建筑工人的工资没有计提,也没有发,前面报企业所得税时也没做入成本,现在9月份要来补发了1到9月份的工资,那么10月份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是不是就按补发的金额申报?如果这样的话那全年的6万是不是就不能减?只是在9月份减5千
好的,谢谢老师!
不客气,祝你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