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是这样的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这个是这样吗?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是对的吗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是对的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个政策是否依然有效?
你好 请问,比如我要补2024年某月的无票收入,2023多加了10w收入。这个10w的收入的钱,需要我补进公户吗?
老师,企业所得税是按不含税缴税的吧,比如我销售不含税10万,进项不含税9万,交企业所得税1*2.5%=250元
请问,调增了前几年的期间费用的账(剃掉了),那支付的钱,需要怎么调??
老师,我们是做连锁餐饮门店,有20家门店,都是个体户,后期规模会逐步扩大,明年老板计划开到70家,这种有必要每个体户都开对公户吗,都开对公户的话年费,维护费比较高,但是不每个个体户单独用一个账户,又涉及到门店收款对账的问题,多家门店收款收到一个账户,很难对账,有没有餐饮连锁行业的老师给下建议吗
异地施工甲方的公司注册地和施工地点也不一致,异地预交交在施工地点还是甲方的注册地
你好老师,我想问下外贸公司,不是制造业,只是商贸性质的公司,会有研发支出吗?
员工聚餐,餐费,酒,做职工福利费吗?
刚接手和城投有关的企业,不太熟悉业务情况。我想请问施工、代建、发包、承包之间的逻辑联系是怎么回事?分别以什么税目及税率缴税?谢谢
朴老师,请问,小规模纳税人12 月份才做的税务登记,开票也是按照30万之普票不交增值税对吧
老师好,建筑公司存在挂证的情况,不给员工发工资但给他交社保可以不
那29万生产设备,会计分录应该怎样做呢?
设备一次性折旧的吗
不是说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吗,那就是一次性折旧呀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