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是这样的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这个是这样吗?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是对的吗
根据财税〔2018〕54号文件《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是对的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个政策是否依然有效?
老师就是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有什么好处?
请问老师,分支机构在外地的,是汇总在总公司交税吧?需要在税务局备案吗
老师,企业把名下的车销售给个人,开普票要开几个点呢,
老师:企业购买基金,赎回产生的收益怎么做账,要缴税吗
公司提取备用金有什么要求吗
老师就是我们用了研发支出这个科目我们后续有什么是需要注意的吗?
上月开票开错金额,这个月要作废它重开,怎么样操作
老师你好。如果一个项目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具体时间还不能估算,发生了一些成本,这些成本要怎么结转,还是放在那里,等能可靠计量了再结转
公司跟个人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无规定借款利息
老师就是研发支出是资产类科目是吗?这个研发支出后续是怎么使用的?
那29万生产设备,会计分录应该怎样做呢?
设备一次性折旧的吗
不是说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吗,那就是一次性折旧呀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制造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