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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给我们发票,我们已经认证了,但是需要退回重新开具,怎么操作呢

2020-11-30 18:0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1-30 18:07

你好,在开票系统里,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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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82 追问 2020-11-30 18:09

有具体的操作流程吗?麻烦给我一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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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30 18:15

专用发票红字发票开票流程 一、购方申请流程 1、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如下图。 2、点击“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确定”,如下图。 3、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将销方企业信息、商品信息(数量、金额为负数,单价为正数;右上角“价格”按钮用来切换含税与不含税)录入完整,点击右上角“打印”。 参考以下网址,https://wenda.so.com/q/152951105221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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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082 追问 2020-11-30 18:32

好的,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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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1-30 18:32

不客气,很高兴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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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开票系统里,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给对方,
2020-11-30
你好 不用管 对方再给开正确的发票就可以 
2021-06-01
你好开票系统去开红字信息表之后发给对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2021-06-08
同学,你好 当月的吗?
2021-04-08
你好, 没有认证的发票销售方先开红字信息表,然后再开红字发票。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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