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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小规模公司专普票加起来开超过30万元 ,是不是不能免交增值税呢

2020-12-21 13:3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0-12-21 13:35

您好,是的,是的,是的,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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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611 追问 2020-12-21 13:36

那可以在这个季度红冲收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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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611 追问 2020-12-21 13:37

之前没有超过30万也缴了税费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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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21 13:43

您好可以,是有专票吗,专票不退税,这个要是开红字专票一般是抵减,不给退,你可以找你税局协商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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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611 追问 2020-12-21 13:47

一般什么情况下可以开红字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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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21 13:54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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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0-12-21 13:54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需要即时作废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当月发生全部销货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且当月收回发票联、抵扣联;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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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是的,是的,是的,
2020-12-21
你好 专和普加一起不超过30万 
2020-11-23
你好 专+普超过30万全部教税
2021-01-18
这种情况,专票交税普票免税
2020-12-25
你好,专票和普票的合计 免得是普通发票的,专票正常交。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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