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的,是的,是的,是的,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小规模公司专普票加起来开超过30万元 ,是不是不能免交增值税呢
老师:我司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普票未超过30万,但加上自开的专票就超了了30万,我想问是普票和专票加在一起超过30万交税,还是只交专票部分,普票未超过30万的不用交
小规模纳税人,普票季度不超过30万不交增值税税。那假如普票不超过30万,但专票和普票加一起够30万了,专票肯定交税,那普票的部分呢?也一起交,还是只交专票部分?
老师好,今年小规模开票不超过30万免增值税,这个30万是指专票和普票合计开票额度不超过30万,普票的部分不交增值税,还是说单独普票开票不超过30万(不含专票额)免增值税?
老师好,我们小规模开的票有专票有普票季度加起来不超30万普票可以享受免增值税吗?
老师,公司成立2个月购买材料和用品这些个人先垫付,月底一次性报销,老板公转私备注备用金,这怎么做帐呀??合不合规?怎样操作合法合规?
文中第三。里面既用于免税的,又用于不免税的,按道理来说不是全部都可以抵吗?怎么还按比重呢?搞不明白,能不能给我讲解一下,归纳一下?
你好老师小规模纳税人经营停车场 注册资金原是100万现在要减资成10万元怎么写公司章程 都需要什么
老师你好,我们是直播公司,做抖音和快手,现在是用小规模来避税,但是从来没有报送过数据,一直是零申报,现在要怎么做呢?
请问一下最新规定嗯,捐赠视同销售捐赠和免税。免销项税分别有哪些?帮我归类一下,可以吗?
请问商店买的大米可以开票抵扣增值税吗
老师印花税这个问题很棘手啊。合同,发票,账务三者之间不好操作啊。以前是按照成本和收入打折。现在税务按照进销票说补20万。但是法规又是按照合同签订。不能一会儿依据这个一会儿那个吧?1、现在我还按照什么来补缴24年呢?2、明年又咋个报呢?3、插补了24年,继续插补23年又怎么办?4、按照他的发票去报,以后又会不会去比对报表账务还有前后年延续性?目前按照合同不要有操作性。还有情况是合同只有结算金额没有列名不含税金额,改也不好操作。难道都按照含税金额报?真是焦虑啊?
我们公司承接了一个赛事活动。需要把运动员和裁判从酒店接送到运动场馆。这是其中一项成本。总收入是200万,现在要出审计报告列支出成本。其中车辆成本,有10万是向公交车集团租车的。有8万是我们用了员工的车,无偿使用员工的。但列了8万成本要向对方收取。我们一共是开一张200万的发票给对方的。那这个8万的要有发票吗
当月货到,为确保成本合理性做了暂估,知道实际工作和理论有偏差,请问工作中下月到票,年后3月到票分别怎么做账?
公司交的水电费应计入应收账款,还是其他应付款?要交印花税吗?快递费用也要印花税吗? 财务部,业务部,跟单部,PMC部,工程部,生产部,仓库部,质检部,生产部,生产部管理人员,生产跟单,物控中心这些部门人员聚餐的团建费分别计入那些科目?
那可以在这个季度红冲收入吗
之前没有超过30万也缴了税费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退不
您好可以,是有专票吗,专票不退税,这个要是开红字专票一般是抵减,不给退,你可以找你税局协商退税
一般什么情况下可以开红字发票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需要即时作废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当月发生全部销货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且当月收回发票联、抵扣联;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2、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条件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