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端只能将2020年度采集来源为“扣缴义务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迁移到2021年度;采集来源为“纳税人”的,需要单位员工本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进行确认操作。若员工本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员工个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老师,我想问一下. 我在申报个税时,导入人员工资导不进去,显示这个是怎么回事啊?以前每个月我也是这么下载系统里模板,添加人员的信息及工资后导入系统就没问题啊,这个月怎么就不行,而且也不提示你什么问题。正常情况下会提示你不成功的原因
老师,个税系统不能迁入2020年专项扣除费用,其他员工都迁入成功,这三个回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啊
老师好,第一次申报个税,先进行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是原来系统里就有的,我再导入工资收入,税款计算-重新计算。有的人是做了信息采集的,应该是不用交税的。为什么我这里还显示要交税呢?急,谢谢!
个税系统里把新员工的入职时间填成2122年了,导致员工没达到起征点5000就全额缴纳了个税。并且通过三方协议扣款成功。这个员工缴纳的个税怎么退回。可以在年终汇算清缴时退回到员工个人账户吗?要是能退回到员工个人账户,那么个税系统需要更正申报吗?因为系统里更正后,查询该名员工是没有缴纳个税的,我怕更正了系统里就不会记录该员工已缴纳的个税,那到时候年终汇算就不会退了。
根据金四上线工作安排,要求清理纳税人识别号重复现象,我单位注销了扣缴义务人登记,保留了单位纳税人登记,有以下注意事项∶ [钉子]所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均需重新选择扣缴义务人,否则单位扣缴端无法更新个人数据,具体操作:登录个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已录入的填报记录→修改→修改申报方式→选择扣缴义务人→更换原因(其他原因)。 [钉子]因今年税务登记变更,导致1-3月收入无法累计,4月工资已代扣的个税与系统实际申报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会在5月工资中调整。 [钉子]全年收入分属两个单位,扣缴系统中本年1-3月收入无法与4-12月收入累计算税,可能会影响适用税率,次年汇算清缴时需个人补缴税款。 请各联络员传达到每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修改在5月4日下班前完成!,求解谢谢老师,这什么意思
由于质量问题,境外客户扣了几万美金的扣款,这钱收不回来了,账务税务上怎么处理?
老师,我们买了两台设备,供应商开了票,我们也抵扣了,现在发现合同改了价,要票要红冲重开,红冲是由供应商发起的,选的是开票有误,我这里可以点确认吗
老师您好,不好意思请问我们是制作方糕,脆筒食品买个别的商家,一般纳税人,开出的税率是多少
一件货 200 元,现在商家让利 20 元,能不能开 20 元的负数发票
商贸企业 用Excel管理的库存表,因为同一产品,两个价格,导致出现负库存,这种情况怎么调整负库存?
老师,票开多了,怎么办
老师,您好,根据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可以对非上市公司进行估值吗,怎么进行估值
老师,没有取得发票的公司支出,例如零星买东西和给员工的补助,怎样能做,才能使费用正常列支,不在年末调增呢?
最后一问,是按多长时间计提折旧?
上任会计有发票就做外账,没票不做,现在手上收到发票,我该怎样记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