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同学。这是正常的,很多母子公司都存在这种情况。 子公司交作为费用,母公司收作为收入处理。

老是,请问,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只应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合并。然后又说合并报表的特点之一是合并报表反应的对象是由母公司和全部子公司组成的会计主体,这个怎么理解?全部?
我还有个问题,那如果说母公司给我们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然后呢子公司给母公司交管理费,怎么是合情合理合法?然后又能给子公司避点儿税呢,是不是我问的有点儿。太偏税收筹划了
我如果说母公司给我们投资的全资子公司,然后呢子公司给母公司交管理费,怎么是合情合理合法?然后又能给子公司避点儿税呢。
如果母公司100%控制子公司,因为都是国企,母子公司在合并时,母公司对子公司是没有任何投资的,那这种情况子公司后面产生的净利润,是不是可以全部归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可以全部上交净利润给母公司?
老师,母公司给子公司的注册资金2千万注资后又借回去属抽逃资金不呢?有什么合理的办法把资金转给母公司,谢谢
怎么做会计分录呢老师
母公司收到的话,借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子公司支付的时候,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